杰森双手握紧棒球棒。这是金属制品,打起人来比人的拳头还凶,女孩儿歪头注视他,似乎真的打算由他选择,而他的导师今晚不会出现,不会教训他。
面前被打晕过去的人,是个要侵犯小孩的恶棍——
他该死!
如果送他去哥谭警局,没有证据,顶多拘留几天,又能出来半夜祸害其他孩子。尤其是,半夜出来的哥谭小孩,大部分是他这样的犯罪巷孩子,趁夜色做些可以让自己活下去的事情——比如,撬别人的轮胎。
哥谭大部分时候被黑云埋没,叆叇的夜空使得杰森的轮廓愈发晦暗。金属棒球棒在手中轻旋,泛出冷冽的光。他高高举起球棒,如同野马重重踏下马蹄,劲风亦被撕成边缘锋利的硬纸。
奔泻的金属光芒仿佛将翻墨的黑云与跳尘的大地紧拉一起,刹那间映润他山雨欲来的双瞳。
铛——
球棒从人渣的发顶擦过,击打到石砖上,迸出石头的碎渣。
“啧,算了。”说出这话后,仿佛有清凉的气流自脚底抚慰全身,杰森浑身的烦躁皆被平复,他再没有如此刻般,满身的轻松与愉快。
他眼中的汹涌江流恢复平静,掏出手机向警方打电话。
米斯蒂负责绑人,绑完后,扯住杰森的袖子,眼波流转间是狐狸般狡黠,“不杀啦?”
杰森斜她一眼,没好气地拍开她的手:“这不就是你想看到的吗?”
女孩儿眨巴眼睛。
哎呀,被发现了。
她揉揉僵硬的脸庞,揉出大大的笑脸,“但是我没有诱导你,杀与不杀,是你选择的。”
“因为,有人跟我说过:如果我们不比那些随意夺走他人生命,仿佛那一钱不值的虱子更好的话,那么——蝙蝠侠就不该存在了。”
他是和蝙蝠侠理念不合才离家出走的,然而,可笑的是,最后,他面临选择的时候,脑海居然闪过的是蝙蝠侠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