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邦监狱监狱法》第39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狱中警察会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按理来说,距离上一次探监才仅仅过了一周多,如果严苛的按照法条的话,李家姐妹是没有资格进行探监的,更别说还带着些闲杂的其他人。
不过这次伴随着一行人来狐狸河监狱的还有一样东西,就是金钱。
森严的监狱大门敞开,监狱长在门口热情的同李氏姐妹握完手之后,便将一行人引入到了会客室中。
此次前来探监的人有:李家姐妹、余南、安仔、李白夜,以及本杰明律师。
众人于会议室内列座之后,便有狱警将沏好的茶水一一奉上,然后转身离开。
等到会议室的门闭合之后,李希竹便翘起了二郎腿以一副家中大姐的姿态率先开口说道,“典狱长你好,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了,此次前来的目的自然是完成之前说的捐款的第二期。”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李氏基金会了,你们的善举极大的改善了监狱中犯人的生活条件,我替他们衷心的感谢你。”典狱长脸上露出虚伪的笑容,语气却是十分感激。
正当两人客套的时候,一旁的李小姝出声打断道,“典狱长先生,这里没有外人,我就直接说吧,我想你应该明白选择给狐狸河监狱捐款的人是谁,而我们此次前来就想看看,我哥哥在这里过得好不好。”
话音刚落,本杰明律师就接着说道,“典狱长先生,法理不外乎人情,兄妹几人也有些日子没见了,你说·······”
“人之常情嘛,放心吧,我可以保证李明先生在监狱里不会受到任何不公平的待遇。”典狱长思索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于是拿起桌子上的电话。
五分钟后,戴着手铐的李明便出现了在了这间会客室之中。
进入会客室之中后,李明看向了典狱长然后面带笑容的扬了扬手,一旁的狱警在得到典狱长的眼神示意之后便摘下了李明的手铐。
自从李明进入到监狱当中那日开始,典狱长便一直回避和李明见面这件事情,即使知道了他在监狱当中搞风搞雨也保持着沉默,就当做没看见,究其愿意一方面是因为捐款,另一方面作为体制内的人,他多多少少也从某些人的口中听闻了那件事情背后的脉络。
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典狱长实在不想沾染到李明这个麻烦当中,于是选择了干脆不见。
可如今在捐款的作用下,终于还是不得不面对李明这个人了啊。
手铐被摘下了后,李明正活动着脖子的时候,李希竹和李小姝便围了上来,一边打量着李明一边开始絮絮叨叨的说些关心的话语。
姐姐李希竹仍旧是一副家中大姐的作态,让李明在监狱中不要惹事,有什么事情别冲动,如果受到欺负了及时给狱警说,而妹妹则是一直说李明胖了些许,有一点点富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