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操场,李明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手里拿着本子和笔在随意的写着些什么。
房子抵作本金,李明需要代替这个家背负的债务还剩二十八万元。而这次肢解上杉千的家庭帮助李明抵消了其中八万的债务,也就是说李明现在仍旧欠宗哥高达二十万元。
一共拥十五万换取了一份在蚂蚁无抵押金融贷款公司工作和喘息的机会……
目前宗哥给李明要账的抽成为百分之五,也就是说以李明目前所欠金额想要还清,至少要帮宗哥讨要回四百万的债务······
可李明显然是没打算按着宗哥的节奏走,正思索着怎么能够在短时间内搞到二十万。
毕竟。并不是每次诈骗都能遇到像是上杉千这样的,更何况还要考虑法律暴露的成本。
用手中的笔敲着自己的牙齿,李明暗暗想到:嗯,上杉千那边只知道自己修饰装扮过的样子,以及是来自中政市罢了,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要低估司法系统的能力,同样,也不要高估他们的效率。】
正当李明在本子上歪歪斜斜的写下代表金钱的符号时,在呼喊声中一个篮球便朝着自己飞袭而来。
顺手一拨,篮球便朝着来路折返回去。
“明哥儿,怎么不下来打球啊?”一身球衣的王博华擦拭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渍,然后接住篮球用五指扣住热情的喊道。
李明合上本子然后站起身来,看着球场上肆意挥洒汗水的同学微笑道,“你们打吧,我在想些事情。”
多么美好无知又愚蠢的青春啊······
计较谁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写了传情的纸条;
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朋友赌气。
学着偶像明星的穿着打扮,并在自己的课本扉页写上了他们的名字。
攀比球鞋的品牌并在羡慕而嫉妒的目光中获得满足感。
被班主任点名批评而闷闷不乐。
逃避教导主任检查校服的穿戴和发型有没有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