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他开车回到马赛,已经是初晨,匆匆洗了个脸就去上班。
到公司发现手机早就关机,他晃眼在一堆未读消息中,三个字一瞥而过却让他心里一跳。
晏今宵给他发了一条消息:程叔,我想你。
程钦猛的站起来,抓着手机的手背青筋微显,晏今宵的消息是凌晨一点左右发来的,为什么偏偏是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他刚刚上了回程的高速。
懊恼,烦躁,心疼,程钦几乎没有犹豫,出办公室,坐电梯,到停车场,开车门,一气呵成的时候,大脑没有任何思考的能力。
然而当按下启动键的时候,手指触动冰冷的按键时,仿佛蛊惑的神经被猛的激醒,他的眸中一片失落。
他不能去。
他拿出手机反复看了又看,键盘上每一个字一次次被删除,最后还是一片空白。
筑朗第一次见到沈耀清的时候,是在三白的结婚典礼。
三白是他以前还在配音圈时的一个徒弟,现在自己开了家娱乐文化公司,越做越大,成了大老板了。
他穿着洁白的伴郎服,身形英挺,黑色发丝一根根的梳上去,在一众人中十分突出。
不知从哪里来的一只猫咪跳上了桌子,堆砌的酒杯里是来自墨西哥的蓝色龙舌兰,映衬着猫咪蓝色的眸子,他看着筑朗,尾巴甩开甩去,眼看高高的酒塔岌岌可危,筑朗把它抱起来。
它伏在他手臂上居然很温顺,筑朗揉了揉猫咪的背脊。
这么漂亮,大概是某个来宾的宠物。
“火勺。”是个很清冷的声音。
筑朗回过头,看见了他,是个气质很独特的男人,身材清瘦,背脊直直的,藏着一剑笔挺的冷,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