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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对于初唐的环境来说,一两银(一贯钱)的购买力是很大的。李牧曾经按照购买力和他前世的物价做过比对。

一文钱,约莫等于一块钱。一辆银就是一千块,即便在李牧前世,一天日常生活花掉一千块的人,也只是少部分。

所以暂时用小面额,完全没有问题。等到十几二十年后,通货膨胀了,再考虑发行新版宝钞,也完全来得及。

……

虽说设计的很好,但是想把银行推行全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了避免大唐宝钞变成大明宝钞,李牧首先要做的,就是吸纳准备金。而且,为了得到绝对的稳妥,李牧设计的准备金,不是按照多少百分比,初级,就是按照一比一来进行的,虽然这样,灵活度下降了,但是风险也更小了。

李牧所图非小,指望通过银行掌握发钞权。准备金自然也不能准备的少了,初期哪怕只是经营内务府和外务府的生意,也至少得一百万贯这个数目才勉强能够。

一百万贯,如果王鸥和卢夫人鼎力支持,并不是凑不起来。但这件事不是这么做的,且不要说,凑出一百万贯,会不会引来李世民的忌惮,即便李世民不忌惮,一百万贯凑出来,银行就不是大唐的,而是李牧自己家的了。一个家族掌握一个国家的发钞权,任何一个帝王,都不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思来想去,李牧还是准备用老办法,发行债券。

三年期债券,一分利。由内务府,外务府,国库共同担保,若三年还不上钱,这笔钱就由这三家共同承担。李牧把这件事跟李世民一说,引来了李世民的发笑,最近因为看李牧的奏本,有很多看不懂的地方,李世民也着实找了不少户部的官吏,恶补了一下金融知识。

当听李牧说利息只有一分的时候,李世民实在是没忍住笑出了声:“就你这点利息,傻子才借你钱!”

李世民的判断,不是无的放矢。

李牧当时定下的规矩,银行往外面房贷,一分利起,三分利封顶。李世民也打听过了,通常一分五的利息,是最常见的。一个简单的逻辑,你往外放贷的时候,都是一分五的利息,怎么你吸纳贷款的时候,就是一分利了?

这不明摆着告诉别人,你们这群傻子,老子一分利吃进,一分五放出,白赚你们五厘么?

而且,虽说有银行在,把民间借贷的利率打下来了。以前翻倍利息的事情不存在了,但是民间的利率其实还是远高于银行的。因为银行只在长安有,其他的地方,还得是靠民间的借贷。

如今民间借贷讲究九出十三归,也就是说,你想借十两银子,但是给到你手里,只有九两银子。这还不算,还的时候要还十三两。里外里就是四两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