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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胖达自己跑出去,离家出走了。它顺着本能的召唤,回自己的老家去了。要是这样,这小子可是真坑爹了。

不管是哪种情况,王鸥那头应当是顾不上了,白巧巧这边还没出满月,他怎么也赶不过去。

……

再过几天就是秋分了,秋分过后,庄稼也进入了收获的时候。张天爱带着锦衣卫出城逛了一圈儿,对周边的农田了解了一番。附近的几个县,老农们都说,看目前的情况,今年的丰收是铁定了。洛阳是新政施行的重点,李牧作为洛阳城的主人,也该早早地安排存粮仓,等农民收获了粮食,上缴公粮入库,仓库里有了粮,他就不用提心吊胆了,否则,他总惦记着继嗣堂收购粮食的事情,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对手会出这样的昏招,难道那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卢小姐,算漏了新粮么?

经过将近半个月的埋头苦干,驰道的‘洛阳站’已经初具雏形,李牧在工地旁边搭了一个凉棚,供给干活的工人们替换下来的时候歇脚,喝上一口凉茶解渴,在一起待久了,工人们对李牧的畏惧心也小了很多,时不时地也跟他聊一会儿天,说说家里头的事儿,说说街坊邻居的事儿,李牧也喜欢跟他们聊天,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得到消息的极好途径,就是通过跟他们聊天,李牧才知道那些商贾是如何对他阴奉阳违的,一笔笔都被他记在小本本上了。

今儿聊的话题,就是这即将收割的庄稼上。聊起庄稼,每个人脸上的神采都不一样了,这些力巴,世代都在洛阳城中做苦力为生,若没有新政,是不可能有机会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但是今年他们不但分到了田地,还分到了几家共用一套的贞观犁,他们虽然没有牛,但是有的是力气啊,贞观犁不用牛,人都拉得动,对这些肯出苦力的人来说自然不成什么问题。虽然他们没种过地,但是种地这件事,本身也不是很难,照葫芦画瓢都能种出来,不管产量如何,看着郁郁葱葱的苗儿,都觉得心情不错,他们对粮食的产量,也没有过多的期待,能够交公粮,够明年的口粮,再把种子留出来,他们就满足了。

有几个是家里唯一劳力的,已经做好打算,等到了收割的时候,工地这头请几天假,把家里的活儿干完了再回来。李牧也都应允了,答应他们串休,在工地干一天活,回家收割一天,这样虽然工地耽误了一点进度,也不至于停工了。

眼见日头过晌了,李牧也该回家陪白巧巧去了,踢醒了几个睡懒觉的,李牧骑上马,晃晃悠悠地往城里走。这几日对方不见有任何动作,看起来似乎是收手了,李牧也就把护卫给撤了,反正这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光天化日的,对方动手也讨不到便宜去。

路过南市的时候,李牧正巧遇到了巡城的张天爱,李牧想起张天爱念叨了好几次想要南市的一家首饰店的簪子,今天正巧在这儿碰上了,正好给她买了,就当是个小惊喜,省得每天回家吃飞醋。

目送张天爱和锦衣卫们远去,李牧找到了张天爱提起过的那家首饰店。正要下马给她把簪子买了,忽然觉得脖颈后痒痒的,李牧吓了一跳,只当是有人偷袭,抬手就拍了过去。

“啪!”

一股恶心的触觉弥漫在手指间,李牧抽回手来,看到满手的绿色粘液。

“这是什么玩意?”他仔细地看过去,瞧见了一根还在颤抖的蚂蚱腿儿。李牧不禁哑然失笑,自己竟然让个虫子吓成了这样。他甩了甩手,一边念叨着‘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一边从怀里掏出手帕想把手擦干净。

忽然,他整个人像是被点穴了一样,整个儿僵住了。

“蚂蚱!”

“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