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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唐这个年代,所谓‘甲’,多指的是皮甲。南越之地,也有藤甲,而只有最精锐的重装骑兵,才会穿金属锁甲,但也不是全身,护胸,护腿而已。这不仅仅是因为造价的考虑,更多是因为人的力气有限,如果穿了全身的锁甲,重量超过数十斤,一般的人穿戴了都站不起来,何况是打仗了。

但对李重义来说,完全不是问题,他天生力大无穷,百八十斤的铠甲穿在身上,跟穿皮甲没什么两样。所以李牧才给他打造了全身铠,这一套铠甲穿在身上,身上要害全部护住,可谓是严丝合缝,除非有人能够用巨力震碎李重义的骨骼,让他失去战力,或者耗尽他的力气,让他力竭,基本上是不可能伤到他的。

但这玩意有个缺陷,就是穿戴起来非常慢。毕竟是铠甲,不如皮甲轻便。李重义自己穿,得半个时辰,有人帮忙能快些。现在就是李崇义和另一个锦衣卫在帮他穿。

王普帮不上忙,在旁边对他说外头看到的情况:“我刚刚看了,跟随林邑国王来的,有数十仪仗,还有十几个大臣,那些大臣没有介绍,但看他们的神色,似乎都比这个叛国的孤落支要位高权重。在院子外头,又来了不少兵丁,看起来像是他们的禁军,这些人都穿着藤甲,手持弯刀。”

李重义嗤笑一声,道:“藤甲算什么?这些家伙穿不起皮甲么?”

“现在是笑话人的时候么?”王普急道:“咱们不过十余人,对面可是上百人,院子里就这些,外头还不知有多少?咱们跟城外的人联系不上,难道你真的打算咱们十几个人,去绑架他们数百人么?”

李重义把头盔扣上,通过漏出的孔,王普只能看到他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不到他的表情:“我没打算绑架他们数百人啊?我只绑架林邑国王一个,你认清楚了么,那人确实是林邑国王?”

“假不了,察言观色,我还是看得出来的。”

“那就行了,你们都不要下楼去,在这儿等着,我一个人去。”

王普急道:“你说什么胡话,昨日我不是说了,生死一起,你一个人怎么行,我如何跟你大哥交代?我跟你一起去!”

李崇义也叫道:“大哥,我不怕死,我跟你去!”

“到了这个时候,没有商议的时间,都听我的,崇义,把所有人都叫到二楼来,你们在窗口等着,我去去就回!”

说着,李重义提起血狱修罗,径直从楼梯下去了。他本来就又高又重,穿上铠甲更重了,每一步都踩得楼梯吱嘎吱嘎,每一步都犹如闷雷,通通地打在人的心上。

林邑国王与众大臣听到这样沉重的脚步声,心里头有些紧张,这时李重义走出迎宾楼,迎着阳光,血炼战甲仿佛镀上了一层黄金,耀眼夺目。

林邑国王情不自禁地羡慕,瞧瞧唐人的甲胄,林邑就算是再有五百年,也制作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