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于税收,大唐王朝一向来都是极为重视的,以前的时候,税收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维持行政运转以及军费开支为主,其次则是进行各种的基础建设为主。
但是最近几年,税收的主要作用就是慢慢的改变为调节社会财富以及调节经济运转了。
比如针对部分行业免税、加税等等,这些都是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
而调节财富方面,这体现的就比较多了。
比如说目前大唐的税收主体乃是工商税收,交税的主体是企业等经营机构为主。
而针对个人的税收,主要的就是农业税,但是农业税这玩意嘛!
大唐三天两头就免除某个地方的农业税。
宣平三十八年春二月,面对北方多个州府陆续出现旱灾,这春天还没过去了,圣天子就早已经是下了圣旨,免除受灾地区的所有农业税赋,涉及不同省份的诸多州府,免税总额达到三百多万唐元。
而这种事,每年都能看见好多次,而且普遍规模都不小。
宣平三十七年,帝国一共以圣天子下旨免税的方式免除了各地大约一千多万唐元的农业税!
但是帝国需要的财政收入依旧是这么多,那么这缺的一千多万怎么补充,自然是从工商业里补充。
这算是大唐通过税收调节财富分配的具体应用例子。
而类似的应用大唐还有很多很多。
而现在呢,税部则是把目光瞄到了个人所得税上来,试图进一步平衡社会财富,缓解贫富差距,以缓解内部各阶层的矛盾,稳固大唐的统治。
在这个过程里,少数的精英群体依旧是最收益的一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帝国的底层子民,同样会成为收益的一方。
唯一苦逼的,那就是那些自以为体面,但实际上活的很苦逼的中产阶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