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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翰统抓他的名义都不是贪腐,而是危害国家安全。

事情的始末查实之后,翰统行动快速的很,立即三百里加急向金陵报告,接到报告后的李轩直接批示,从严查处。

于是乎,翰统又是三百里加急,向上海、皖南太平府传去了指令,不用几天功夫,所有涉案人员都是被直接抓获,而陈家,那自然是一个不少,被一锅端。

面对这种胆大包天的贪官以及其家族,没话说的,必须抄家灭族!

当地的督察院迅速提起公诉,法院当天判决,随后立即执行!

不用几天功夫,陈家一族,上下三十多名成年男丁尽数被判处斩首,未成年男丁以及妇孺,被分散流放到南洋各岛殖民地。

偌大的陈氏家族,一夜之间彻底崩塌,毛都没留下一根!

而其他涉案的上百名人员,包括配合陈家进行操作的证券公司相关管理层和员工,也都是被通通抓了起来,该杀的杀,该流放的流放,该发配到矿区的发配到矿区。

至于单纯的关进监狱,大唐王朝目前很少单纯的关押罪犯。

通常来说,改判死刑的一般直接判死刑,罪不至死的,则是判处坐牢,不过这个坐牢呢,通常都是直接送进各大矿区了挖矿去了,挖完矿也不是说直接放了,还是会被流放到海外殖民地。

而一些被牵连的,罪名比较轻的,则是被判处流放,通通流放到海外殖民地,充实殖民地的人口。

所以,犯罪了想要一天到晚就待在牢房里,还白吃白喝,住几年就重新出来混,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不是死,就是去矿区当苦力,那么是活着,到最后还是会被流放到海外!

因此大唐帝国里的罪犯,其实到最后只有两种下场,一种是死了,另外一种是被流放到海外!

想要悔过自新或者是跑出来重新祸害民众?

对不起,没这个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