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个话,王尚书饱读诗书,可惜过于腐朽,觉得那大夫医术不精,所以没听信他的话,雇了车马将他儿子送到京城,可惜到了京城找了名医,却被告知筋脉已经龟缩,无法救治。”
听到朱筠墨这样说,周恒一怔,这样的认知太厉害了,没有x光没有辅助检查的时代,光靠一双肉眼能有这份能耐简直让人乍舌。
“不知这位大夫是何人,如此医术让我好生佩服。”
庞霄接着说道:“此人,是太医院的御医张勃宸,他父亲是太医院的左院判张乾,不过说归说,那张勃宸据说为了练习医术终日混迹在屠户家里,看人家屠宰,张乾多次劝阻都无法阻止啊!”
朱筠墨一听来了兴致,朝床榻边上挪动了一下。
“哦,屠户家中能学到医术?”
周恒瞥了一眼朱筠墨,那八卦的样子让人有些忍俊不已,难道要跟他们说现代医学需要学习解剖学?
可这是牲畜,与人还是有区别的,周恒想了一下说道。
“会有所启迪,能知晓脏器位置骨骼形态,只是动物与人还是有所区别。”
庞霄怕他问起来没完,赶紧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朝周恒微微颔首。
“我家公子可还需要吃些什么药物?”
周恒对这个早有准备,抗炎是必须的,不过没必要点滴,那玩意不能弄一次将人搞昏迷一次,太麻烦成本也太高,还要随时防备庞霄这个高手。
打开药箱,找到一瓷瓶里面装着的是头孢呋辛钠,周恒将里面的白色药片儿倒在裁好的宣纸上六片,卷成一个纸包递给庞霄。
“如此暑热的季节,喝汤药过于难耐,这是我和祖父研制的药丸,去腐生肌防止感染高热有奇效,一次给公子吃一丸,晨起和晚饭后各一次,服药期间不可饮茶饮酒,现在就可以服用一粒。”
庞霄不断点头,“公子快吃一粒!”
朱筠墨一看这样小的药片,赶紧拿起一粒,丢在口中用水送服,砸吧砸吧嘴,似是品味那药片儿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