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好。”凌小依当即同意,道:“这个人选,我个人建议选泡妞男弗格森,以后他就负责去输钱,其他人给他当回狗腿子,大家本色出演,应该不会有什么破绽。”
“小依姐英明!”李阳赶紧吹功颂德:“弗格森可不是一般人,定然不会叫少主失望!”
“叫我去当败家子?!”弗格森也就是路西法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赚钱还马马虎虎,花钱,我可没大力花的好呀,这样真的能行吗?”
在他的印象里,赚钱是简单事,以他的本事分分钟就能赚个衣食无忧。不过要是败家,想败家的像洪大力那么惊天地泣鬼神,那绝逼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少输点就行了,”凌小依小呵呵的拍了他肩膀一巴掌:“少主平时对赌一向深恶痛绝,不过非常时期咱们也算是没办法了才选的这么败家,你可别把咱们家底都给输光了。”
“好吧,”弗格森吸了口气:“我尽量少输点吧……败家啊,这可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啊……”
众人狠狠点头表示同意。
要说简单的败家,那谁都会,不就花钱么,多大点事?
可是像洪大力这么越败家钱越多,越败家本事越大的,这还真的是头一次见,空前绝后,前推三百年后推三百年,绝对不会有人在败家这件事上比洪大力更专业了,就连智商一百八以上的路西法在这点上都不得不甘拜下风呀!
目前初步方针定下,路西法带着李阳等人去赌场败家,李念薇则好好准备银河好声音的事情,大家这就分头行动。
……
要是简单的败家,路西法自信还是没问题的。不过如今情况有点特殊,他这是代表洪大力去败家,那么这时候该怎么败家才最有效果,一晚上该败家多少钱进去,说实话以路西法的智商,也实在是没什么头绪。
败家多了吧,容易引起人注意。败家少了吧,又怕对大力没效果。而且这还不止,关键是怎么才能败家败的有洪大力的风格,这才最重要。
现在他就发现,败家,可是一门大学问呀!
“李阳,那赌场在哪?最好是近一点,符合咱们的身份。”路西法问道:“咱们现在要扮演的是一个败家子,标准大少爷,纨绔,走太远的路不符合一个大纨绔的风格。当然,也不能太近,体现不出身份。所以……反正你带路吧。”
话说洪大力的行事风格还真挺难学。要是换成洪大力,那就得这么办——“李阳,先赏那赌场的服务员每人一万,叫他们来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