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阿景那时候,对情爱无感,避之如虎。我未曾被美色蛊惑,甚至不像其他女子看‘他’的眼神藏着爱慕热切,‘他′’是满意的,满意到想顺水推舟坐实了这酒后的胡说八道。
世家主一诺千金,‘他’许我豪宅,许我万金,许我在浔阳城立足的本钱和底气,我妥协了。‘他′实在不像是我印象里的坏人。可我还是不得不防。
姻缘司的设立方便了世间男女姻缘,契书立下,我们有了名义上的未婚亲密关系。
回去的路上,长街浩荡,周遭尽是争着围观九州第一殊色的百姓,‘他’当着众目睽睽喂我鲜果,我被‘他′惊了一跳,很害羞,也很慌张。
有句话说的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从这人眼里看不出丝毫的歹意,以色相来看,‘他’生得比我还美,如何还想再贪图我的便宜?
但我还是不愿吃陌生男子递来的果子。
太亲昵。
即便‘他′盯着我唇的眼神清冽正直,我的心还是止不住微微鼓噪。
下意识地就想抗拒。
我不想动心。女子一旦动心,心就不再是自己的了。
我尚且没谈情说爱的资格,我无父无母无仰仗,哪怕吃了亏也无人为我讨回公道,是以干脆管好自己,不为外物所动。
安身、立命,远比—场暧昧的情爱让人踏实。
阿景很好。带我在春天里放风筝,温和地想要靠近我,‘他’很好,不好的是我,当时我还没从少时的阴霾里走出来,防备过度,像惊弓之鸟,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吓得我一退千里。
看在豪宅和万金的份上,我慢慢地容忍‘他’,由着‘他’在安全范围内靠近。现在想来,那时的我肯定很令‘他’苦恼——奇奇怪怪的,像个小刺猬。
连牵手都抗拒地要死。
那是我第一次和‘男子’有肌肤之亲,温润的手握在我手腕,又以那独有的温柔缓慢包裹我的指尖,这其实算不得什么,大周男女开放,谈情说爱都喜欢放在明面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