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若演正经上瘾,文字没表情,看着还真像回事:-童养媳要养大的,哥。
时移情没惯着奚若,“这样啊,那哥哥今晚不能跟宝贝洞房了。”
他眼看着屏幕上对方正在输入弹了得有三分钟,中间还休息了一会儿,哼哼唧唧地发来一张手指跪地图。
似成相识,时移情到现在手机里还保存着那张图,这张是奚若现拍的。
手干净修长,跪在宿舍的桌上,还有个笔记本入了镜,记着密密麻麻的笔记。
时移情确实跟奚若不同,跟多数人都不同,他什么都有,出生就在顶端,真没什么想要的,更别说梦想了。他考个c大选了电竞专业,不是说电竞专业不好,而是相比c大的其他金字招牌,都要“轻松”的许多。
打打游戏就行。
奚若选了医学,时移情跟奚若在一起,虽然小孩在他身边的时候学不进去东西,但时移情知道奚若经常去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他什么都学。
时移情早前想过组个俱乐部,但那只是个念头,根本没想过实施,这次他从奚若的城市回来,把念头落实了。
建个战队,就叫ts百里吧。
-哥,我说的不对,童养媳本身就是成年人的话就不用养了。
时移情收回思绪,把前面奚若的手指跪地照保存了,“别在手机里勾哥哥了,快搬去我那里,等我回去。”
一句话就差说“哥,要我”了。
奚若羞耻地捻了捻自己的耳朵,这才发现拍照的时候不小心把宿舍的桌子也拍了,间接告诉哥哥:他不听话,他还没搬好。
奚若舔软嘴唇,主动给哥哥解释,以争取宽容处理。
-哥,我看书忘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