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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曾经跟沈墨对战,导致大败的金国元帅完颜阿邻,在那次淮南东路的整个战斗中都表现得暮气沉沉,全无锐气可言。

以至于阿邻到最后被沈墨用机动灵活的战术击败,那都是情理之中的事。

更何况,在沈墨打赢那一场仗的时候,完颜阿邻还处在客军的地位。而当时的战场却在沈墨的眼皮底下。所以沈墨有着地形熟悉、便于隐藏、移动和补给的优势。

可是这一次,形势却是截然不同!

沈墨现在依然还在用他过去的老战术,带领着一小股部队,犹如锋利的刀尖一般偷袭他的城镇。

但是他沈墨这次率领的军队,却是在客地作战。这个地方,是他大金国阿里班的猎场!

他阿里班手下的士兵彪悍勇武,来去如风。他们平生唯一会干的、也是最为擅长的事,就是围猎!

如今那个通州沈墨到了这里,他虽然仗着战术上的突然性一举拿下了南城堡。但是同时,也使他变成了自己的猎物!

如今在这片广袤的临洮府大地上,沈墨这支军队的人员不足、地形不熟。这支敌军对于自己手下的军兵来去如风的战术更是无法适应。所以沈墨这一次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一定是必败无疑!

“将军不要大意,”

这个时候就见阿里班的旁边,有一个消瘦的身影坐了下来。

这个人一把抄起了桌上的绿釉皮囊壶,将里面的马奶酒咕嘟咕嘟的灌了两口。

等到阿里班回头看时,只见来的这个人正是他的谋士蒲速。

这个蒲速原本是黑号贱姓出身,今年差不多有50来岁,长得干枯黝黑,就像是一条干瘪的风干羊肉。

但是这家伙足智多谋,当自己在怯薛军中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旁边辅佐阿里班,为他出谋划策。

阿里班凶暴如虎,蒲速狡猾如狐。所以一直以来,两个人一直都是配合得极为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