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所周知,在允许携带枪支的国家,夜晚出行总是要冒着些风险的,除了部分对地形极为了解的小混混喜欢在晚上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外,更多的便是四处流窜的亡命之徒,如果运气不好遇上这种人,可没什么求救的机会给你,一枪带走都是最舒适的死法了。
汤普森·伯尼是从隔壁州流窜到这的一个歹徒,他亲手终结了自己妻儿的性命,随后便带着所有的家产逃之夭夭,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甚至在事发之前,周围的邻居一直以为他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绅士。
此时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微黄的路灯下偶尔闪过几辆汽车的影子,很快又恢复了一地亮色,汤普森穿着保暖的夹克,带着个挡脸的鸭舌帽,墨镜加上大胡子让他整个人就像是一个邋遢的流浪汉,完全看不出曾经整洁的模样,他的右口袋里放着一把k24的手|枪,用外套遮挡着,左边则是一包烟和打火机。
——跟所有敢在深夜外出的亡命之徒一样。
然而不一样的是他没有去找个无证的小旅店凑合一晚,而是走到墙角,从怀中掏出一个古典的怀表,怀表的背面有着像蛇一般的镂刻花纹,仔细看去又好像是其他的生物,明明是在没有光线照亮的墙角,怀表也没有夜光,却让人能诡异地看清它的全貌。
汤普森对着怀表开始喃喃自语。
“我尊敬的主啊,请赐予我下一步的指引,让更多无辜的羔羊回归您的怀抱。”
“麦尔斯一家么……好的,您忠诚的信徒汤普森·伯尼,必定完美地完成您的指示!”
他的眼神狂热,如同即将进行一场盛大的狂欢,而他就是主使者,将更多的快乐献给他心目中的神明。
手上的怀表“咔哒”一声合上了,在无人发现的另一个街头,一个扭曲的人影在路灯下蜿蜒着,明明在坚实的水泥地面,却像是在河水中游动一般,渐渐的,一个人形突兀地出现在了街头。
手中拿着怀表的老绅士哼着诡异的歌,老旧的手杖轻盈地点着地面,似乎听到了什么响动,他朝一个方向慢慢地走了过去。
“骨头做的怀表
用一生的鲜血燃烧
热情,热情
我们终将绽放。”
“哼哼哼,这可是神明给出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