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些中下层官员,反倒有很多刚进入官场不久,年轻气盛的存在,这些人听信谢迁等人传播的“沈溪兼职两部尚书乱了朝廷规矩”等言论,对沈溪的敌对情绪依然很强烈。
但沈溪作为尚书,他们基本上是敢怒不敢言。
尤其是吏部和兵部任职的官员,多少收敛了些,谨言慎行,否则沈溪可以直接让他们京官变外官,被外放后也未必有好日子过。
留在京城过舒心日子多好?如果仕途起步便外放为官,既辛苦,又远离朝廷中枢,跟被发配差不多。
最佳的升迁路线莫过于在六部打拼到主事、郎中级别的官职,然后下到地方直接任知府或者提提刑按察使司、承宣布政使司衙门任主官或佐贰官,让履历变得丰富些,过个几年回京城担任寺司衙门主官,然后再到六部任侍郎,一步步走向朝廷中枢。
会议结束,其他人离开,王敞和孙交留了下来。
孙交拿着一些公文过来,殷切地说道:“沈尚书,这是今年官员的考评结果,您看是否合适?”
大明官员考察非常复杂,丘浚所著《大学衍义补》曰:“官满者,则造为册,备书其在任行事功绩,属官则先考其长,书其最目,转送御史考核焉,亦书其最目。至是,考功稽其功状,书其殿最。凡有三等,一曰称,二曰平常,三曰不称,既书之,引奏取旨,令复职,六年再考,亦如之。九年通考,乃通计三考所书者,以定其升降之等”。
考察遵循两大原则。
首先,依《职掌》事例考核升降。即依照大明朝廷对中枢到地方各衙门设置以及官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决定官员的升降去留。
为严格官员考核秩序肃清吏治,朝廷颁布了一系列官吏管理条例,如《到任须知》、《责任条例》,加强考核立法,以做到有法可依,秉公考核;
其次,重视实绩,即主要是以官员在任职期间的政绩为依据,重视官吏在任期间的德业表现。
具体方法是将官吏的政绩考察清楚,记录在册,以此作为官吏升降去留的依据。
同时,考核有京考和外考之分。
关于京考,《明会典》有云:京官四品以上“九年任满,黜陟取自上裁”,“凡在京堂上、正佐官考满三年、六年,俱不停俸,在任给由,不考核,不拘员数,引至御前,奏请复职”。
也就是从四品及以上的官员由皇帝亲自掌握,九年任期届满,由皇帝直接裁决其升降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