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还是怕自己一厢情愿,小敖同学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对自己没想法的人呢?
算了算了,小组讨论的人来齐了,还是先把眼前这破事给干了再说。敖越打起精神,跟几个人打了个尴尬的招呼。
学校的英语课是分人文类和理工类上的,他们这个小组的成员都来自文史哲这些专业,敖越发现里面好像还有一个是他自己班里的同学,不过他记不住名字。
没办法,他们班人太多了,一起上的都是大课,大半个学期以来集体活动也没几次,脸都认不熟,谈不上什么亲同学关系。
“那什么,我们讨论一下吧,老师不是说结合他上课讲的那首华兹华斯的诗确定主题吗?”敖越看没人有说话的意思,硬着头皮开了口。
他那位同班同学接了一句:“要不然做对比分析,再找一首诗比较一下?”
终于不是聋哑人聚会了,敖越松了口气:“行。”
其他人也敷衍地表示同意。
同班同学看大家都赞同自己随口一说的方案,立刻变得很有信心,开始大说特说起来:“我们不是有六个人吗,那我们就分成六个部分,要深入一点儿,联系一下不同时代的接受史,最好能有一个人发表一下与众不同的学术看法……”
敖越被他说懵了,听完以后只有一个感受,这不是合作re,这他妈是分工写书啊。
而且还只有今天一晚上时间准备,明天就上课了。
请问您是神笔马良吗?
“不是,就是一个英语课的展示,一共十分钟,摊到一个人身上也才一分多钟,有必要弄这么复杂吗?”敖越忍不住说。
神笔马良s大分良看了他一眼,轻飘飘地来了一句:“哦,可能因为我是文学院的。”
敖越顿时产生了一种生吞埃塞俄比亚杂种大苍蝇的感觉。
中文系是s大最好的文科专业,文学院的学生走在路上天然地存在一种优越感,按理说在心里优越优越就得了,把这种优越感流露出来可就太傻逼了,但偏偏就有人这么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