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他离开家乡出外闯荡,留着垂垂老矣的父母与青梅竹马的姑娘,说去投奔他处,混出名堂就回家。
他没能投奔到哪个大员身边做幕僚,最后加入帝国的后备军校,穿着有好几颗铜扣子的新军兵服,每天喝牛奶吃鸡蛋,二两的月俸享受着整个帝国最新的军士技术。
手腕粗的长矛刺断三根、负重奔袭跑坏了膝盖,就连停训休息那半年都把精造天下太平铳的铳管打弯两条,一斤装的虎蹲炮火药包一天能打空八包,练习炮术佛朗机炮都被打涨两门,火箭、掌心雷更是没完没了地放。
他不想在老家的府城买房了,将军说帝国在海外有大片未经开垦的土地,等他们出海退役,可以随便挑选一个地方,官府会给五百亩甚至更多的荒地。
带着这样的憧憬,他成为光荣的北洋骑兵,加入帝国最精锐的部队,为皇帝照临四方而战。
为此不惜在麻家港的隆冬蜷缩发抖、在常胜县的盛夏大汗淋漓,在白马河的泥泞中与敌对的西班牙人浴血厮杀。
终于,遥远大洋的另一边,帝国商人说有一片土地要归附大明,调令很快就下来,年轻的天之骄子乘着能买下整个城镇的巨大战舰,在大东洋的万顷波涛里被咸湿的海水溅了一身。
他来到普州、来到伦敦,这个比他家乡到北京还遥远十倍百倍的偏僻地方,打赢了一切所能打赢的战斗,最后因为仁慈放下端起的鸟铳。
死在一把从背后刺来的卑劣匕首上,没有棺木、没有草席,人们发现他时躺在丛生杂草里,价值数十两的装备无影无踪,腐坏的尸首被野狗与渡鸦蚕食。
他留在家乡的父亲收到消息后积劳成疾很快去世,母亲不能接受发了疯每天站在村口树下等孩子,青梅竹马的姑娘在第三年寻了人家,给一个和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富商做了小。
而他,只是东洋军府向朝廷年度报告中四位伤亡数字的其中之一,在十几个文件中出现,只有一个留下他的姓名,并在十几年之后被某个清理档案的吏员拿去烧掉。
应明并不觉得这样的剧情在这片土地上真的发生过,但他认为相似的事每天都在发生。
无非是一颗炮弹、一颗铅丸、一支弩箭、一杆长矛、一次冲撞、一场失败的手术,几个家庭、数十上百人数年如一日的培养,全部灰飞烟灭。
一名跟自己奋战的士兵,最终能留下什么?
他看不上的戏剧,突然就有了意义。
至少应明看见的《伦敦记》,能证明一个死去的士兵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