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和长矛手几乎跑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都是弩手、剑手、斧手这些过去受过部分军事训练、或在爱尔兰西班牙等地参战有一定纪律的人。
也正依靠禁止劫掠这一桩事由,变相减少兵力却提高战斗力,才使得林登在追赶魏进忠的路上猛地遭受街口斜刺里杀来的守军袭击不至于如同先前,尚未接战便已溃散。
林登在后面遭受各处阻击,魏进忠却带着杀红了眼的牧野营一路冲杀。
其实魏四也是没得选,他印象里回头路都被伦敦营的溃军堵住,一旦回军免不得在路上拥堵起来,当下里只能硬着头皮往前杀。
追至四五里出去,先前溃逃的守军都快被追疯了。
此部守军原本就仅数百之众,领军的骑士被打死,眼看魏进忠追得凶早已破了胆,偏偏部下各人皆非伦敦城本地人,全是查尔斯男爵从郊外征召的,一辈子也进不得城里几趟。
认路能力跟魏进忠是个半斤八两,一番冲杀被杀乱了早就成热锅上的蚂蚁,只管沿着街道河道奔走。
越逃越发觉不是这么一回事,沿途溃军不知向周遭街巷逃了多少,偏偏魏进忠管你几路跑他只一路追,撵出去六七里地,连跑带杀,早就累的如若狗喘。
勉强想要歇歇,一回头明军的杀才又撵上来,只得提起兵器接着逃命。
魏进忠已经不红眼了,但对他来说这会还能在前头跑的都是精兵,要么收降要么干掉,总之是不能叫他们跑了。
他都跑不动了,四个北洋旗军也累得够呛,牧野营追击速度也慢了下来,新编归附伦敦营更是不知被甩开到背后多远——前头这支敌军还能接着跑。
不是精兵是什么?
这其实跟精兵不精兵没关系,只是不能跑的都被他这支追兵杀了,剩下的自然是能跑的。
更何况,刀架脖子上,不能跑也能窜出二里地。
一路追着,守军的逃跑目的也越发地清晰起来,有认路的既出主意又引路,把剩下百十人往伦敦塔引。
那是守备完善的大型工事,原本里头就有守军,只要能逃到伦敦塔里,高低是能赚个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