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帝国东洋军府商务局欧罗巴事务司,负责为去往欧罗巴的商贾办理公司事宜,并负担军事责任。”
寂静的夜里,即使是墨西哥城武装广场旁的酒馆都已经打烊,坐于案前的杨廷相眉头紧皱,手上的笔在纸上写下公司两个字,思索着其背后的含义。
商会他知道,但商会历来都是以乡党为基础由商贾合办,比方说陈沐一手操办的闽广合兴盛,但在陈沐的介绍中,公司似乎与商会不同,杨廷相先在公司之下写下商贾、再在公司之上写下商会,思路逐渐清晰。
“由一名或多名商贾共同出资,协商按份额或出力大小占股合营,以资金为基础、武力为后盾、营利为目的,利润依股份分配,赚取欧罗巴财富,受东洋军府商务局欧罗巴事务司管辖。”
在杨廷相的理解中,这个陈沐所谓的‘公司’形式,有些类似闽广海寇。
并不是闽广海盗真的像公司的概念,而是杨廷相觉得像。
主要陈沐的介绍太诱导了,以资金为基础共同出资,林阿凤们就是这样在广东福建沿海一带买船雇人的;以武力为后盾,林阿凤们的海盗小兄弟们就是林阿凤们的后盾;以盈利为目的,这更不必说了,要是不图财,海盗们把脑袋悬在裤腰带上出生入死又图了个什么呢?
陈沐的公司介绍,成功让‘公司’这个概念在新西班牙总督杨廷相脑海中与‘海盗武装集团’划等号。
“各公司于亚洲东海岸至西洋军府管辖海域经营其间如需护航,可出金雇佣官军舰队或向军府报备设立公司武装船队,各司发生纠纷由东洋军府统一受理,不得相互作战;船队武装强弱多寡由公司税额分出等级。”
“如需购置战舰,可向东洋军府商务局申请,经过审核后依照官价由军府统一购买。”
好嘛,杨廷相推翻先前脑海中的概念,在这份概念前添了俩字:大明朝官办。
大明朝官办海盗武装集团。
“新西班牙总督需在共治区设立东洋雇佣兵公司,用以安置退役旗军;各公司护航船队武装人员可由公司出资财粮饷,送入雇佣兵公司统一受训。”
讲武堂有个词专门描述这种东西,叫什么来着?
杨廷相用指节敲着额头,两眼直勾勾看着飘忽的煤油灯,突然抬手在面前的空气中点了点,自言自语道:“对了,产业链。”
东洋军府的军人合同期限刨除受训外实际是不到四年,也就是说两年后新大陆必然会产生大量退役旗军,而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军官未必会离开军队,就会造成军队臃肿,军官越来越多、旗军却固定在五万六千的数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