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英明!”
邹元标得意地朝同僚挑挑眉毛,踌躇满志:“学生这就能教化百姓了!”
“这几个月给你看的书你看得怎么样?你不用教化百姓,好好把这些东西编修成书就行。”
陈沐根本不理会邹元标一脸怨念,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便指派到下一个人,道:“最后是前督军府,在南亚西海岸的沙漠沿岸,由现在还在分界半岛的邵廷达任总兵官,沈纯父同去。”
“五部督军府今年各补两千兵力,明年皆补为一卫,你们就是大明帝国在亚洲的开拓者了。”
第三十三章 贵族
西海岸,东洋军府舰队浩浩荡荡向南开去,分界半岛为争夺自由而跟随明军远征的原住民向北大举回还。
邵廷达派了八艘大福船一批一批地在沿海来回输送,虽然状元桥离界碑只有一千七八百里,但要靠原住民的两条腿,他们会走很久。
其实原住民行军速度不慢,各个部落最老练的猎人们在前带路,靠的不是他们认路,而是因为他们能跑。
北亚最常见的狩猎方式是追逐,非常笨也非常科学,不论是时速八十公里的叉角羚还是重达一吨时速六十公里像坦克般的野牛,猎人们最终依靠追逐总能填饱肚子。
它们冲刺跑得快,人的冲刺速度很慢,但人的慢跑速度比大部分动物慢跑快,为躲避人类,野兽必须冲刺,因厚实的毛发它们一直冲刺跑会中暑,为散热就必须停下来歇会。
人不一样,人只要身体有水分,边跑边出汗,最后总能追上猎物。
一场这样的狩猎有时会持续奔跑三十到七十里地,因此在行军时,这些善奔的猎人跑在队列最前探路,走错了就跑回来再跑出去,速度快得很。
让他们行军速度慢的恰恰是亚洲丰富的自然环境,原住民军队是没有辎重队的,十几甚至几十个部落聚集上千兵力,由各部落选出的战争领袖率领分兵齐进穿林而过,走哪吃哪儿,行军能快起来才奇怪。
郑屠率领部下从邵廷达的福船靠岸时景象很神奇,八条红头鱼眼福船放下三十余条小桨船,在几名执旗明军下级军官的带领下,六百多个衣甲整齐清一色西班牙式铠甲、火枪的原住民部队登陆休整,看上去威风凛凛。
陈沐在船上看着岸边两支明军部队汇合向海上行礼,满足地拍了拍船舷,吩咐部下传令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