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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发现李轩身上不但有数百道崩裂伤,浑身骨骼,也几乎处于寸断的状态。

如果换成普通人,几乎就没有活过来的可能。而即便是武者,也有极大的瘫痪之险。

“那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一点事没有?”

面对薛云柔的质问,听天獒不由翻了翻白眼:“你走之后,李轩以自身心志毅力,引发了文忠烈公的原本《正气歌》护体。不但救了我们的文判官,还与大胜关城隍元周,与那众多的恶灵妖魔酣战近一刻时间,直到我家老爷请来的强援赶至。”

它不能说血眼少女的事情,可关于正气歌,却是无需隐瞒的,它由衷的啧啧赞叹道:“你是不知道他是何等的傲骨,何等的志气,何等的英雄,何等的豪杰。那元周以栖霞山印与神力碾压,李轩却一直坚持到最后都没有向他下跪。他这身伤,也是因此而来。”

听天獒话还没说完,就发现李轩又晕迷了过去,可他还是在心里给自己暗暗点了个赞,心想等李轩醒来之后,一定得让他再准备几份三味居的骨头汤。

——自己可是给他助攻来着!似他眼前这两个单纯少女,对于李轩这样的壮举,那是最没有抵抗力的。

薛云柔闻言愣了愣神,而当她再低头看李轩的时候,眼神果然是更添愧疚,更多怜惜,更增钦佩,还有着几分异样的亮泽。

江含韵继续看着薛云柔的背影,双眼茫然。

不知怎的,她看着这抱在一起的两人。只觉是莫名的心塞,甚至是有点小失落——那就好像是幼年自己珍爱的玩具,被表妹她抢走了的感觉。

李炎则想这听天獒说的人,真的是自己的弟弟?假的吧?

他又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摩挲着下巴。莫名的就想到了之前,仇千秋到他们家里拜访时的情形。

而这个时候,除了听天獒之外,无人知道这里还有一个血色身影飘飞于空,正用她并不平静的血眼,看着下方的众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 喜欢上了

都城隍庙外,雨淅淅沥沥的下着。自大胜关方向的黑雾散去之后,这南京城内就开始下着小雨。

李炎不得不从庙里面借了一辆带篷的牛车,载着他又昏迷过去的弟弟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