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有心直接退出去,不过眼尖的刘氏已经发现了他的身影,顿时大喜:“谦之快过来见礼,这是你的世叔,你娘的发小仇千秋仇先生。”
李轩看了不动声色的李承基一眼,一边心想这两位会不会打起来,自己被波及池鱼了这么办?一边走了过去向仇千秋行礼:“小侄拜见世叔!”
仇千秋上下看了他一眼,又特意在他双手上流连了片刻,然后他目中满含欣赏之意:“其实之前在朱雀堂已经见过一面,你是个好孩子,无论心性,能力都是上佳,不愧是诗雨的孩子。”
李轩不由眨了眨眼,心想这位叫的挺亲切的,刘诗雨——这可是他母亲的闺名。
而随后仇千秋又语声一转:“可惜前几年被你爹养歪了,差点荒废了你这一身大好天资,幸在最后能迷途知返,为叔甚是欣慰。”
李承基当即就捏断了几根胡须,目光也变得阴冷起来。
“前几年确实是荒唐了点,侄儿每常想起都悔不当初。”李轩笑了起来:“可那时候是侄儿年少轻狂,自己糊涂,与我爹没什么关系。”
“你对他倒是挺维护的。”
仇千秋非但没有生气,眼神反倒更欣赏了,他随后从袖中取出了一双靴子,一个小丹瓶,丢给了李轩:“这是为叔给你准备的见面礼,希望你能喜欢。”
李轩接在手中之后,就眼神微亮,这双铁质的靴子,赫然是一件低品的法器。他想这敢情好,一身亮闪闪的全身防具都快齐备了,现在也就只差个头部。
至于那丹瓶,李轩没有去看,客人面前不太合适,不过以仇千秋的地位,这想必不是凡品。
接下来这大堂内的气氛倒还不错,虽然不是很热烈,却也是意兴盎然,一室生春,非常的和谐;仇千秋与李承基之间也是有说有笑,就像是一对分别多年的老友。
李轩先是暗嘲自己想得太多,然后也打起了精神,与兄长李炎一起,听着父辈三人说起昔年的故旧往事。
直到天色昏暗,刘氏才意犹未尽的起身:“你们先聊着,我去吩咐厨房那边准备酒菜。千秋,承基他听说你回来,可是重金准备了五坛二十年的剑南春。你们多年不见,今晚想必是要喝一个尽兴的。还有,我让厨房那边准备的有狮子头,盐水鸭,还有葫芦美人肝,都是你年轻时最喜欢的菜。”
等到刘氏的身影消失在后堂,李炎的身影立刻如兔子一样闪身蹦到了墙角。
李轩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身边变成了冰火九重天的炼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