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难免有人羡慕嫉妒恨。
可是,有不少翰林,却是眉飞色舞。
他们低声议论:“方才过去的可是刘文善刘公……听说此次,他是奉命去了佛朗机,以一人之力,灭佛朗机诸国啊。”
“是吗?我也听说了,就凭那什么什么金香花,了不起啊。”
“四洋商行的股价,已经高涨了十三倍了……”
那翰林编修柳金水更在人群之中,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确实是十三倍了,才几天功夫,当初,他是听了王不仕的话,拼上了全部的家当,现如今,终于咸鱼翻身了。
终于变成有钱呢了,不用在过得苦哈哈的日子了。
他心里真是激动,一面流着泪,一面不停的念叨:“刘文善刘公,真是有大德之人啊,为我大明立下的是不世之功。”
也有脸色阴沉的,站在一边,不吭声。
王不仕身边,现在永远都不差狗腿子了。
他们嘘寒问暖,呵护备至:“王学士,您累不累?”
“王学士,冷不冷,要不要加一件衣衫?来,披我的吧。”于是,便开始宽衣。
边上的人纷纷也急切的要宽衣:“披我的吧,披我的吧,暖和。”
王不仕目光移动着,扫过一张张熟悉,亦或陌生的脸,抿了抿唇,便朝他们一摆手:“多谢各位,不必了。一般的绸子,老夫穿了不自在。”
于是,众人幽怨的看着他。
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