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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继藩便懒得理他了,不免和温艳生商议起作料的事。

“而今,有了土豆和红薯,接下来,西山屯田所还将推广各种作物,百姓们大抵吃饱饭,想来是不成问题的。人吃饱了,就会希望能吃好,温先生说的对,这作料,未来有利可图,温先生,这作料要求的是,色香味俱全,当然,这还不是紧要的,紧要的是其携带方便,还需不易霉变,只要做到这几点,还怕卖不出去?先生放心,工坊的事,包在我方继藩身上。本钱我方继藩也出了,总而言之,温先生只负责研究配方,这工坊里一成利,我方继藩拱手相让。”

温艳生颔首点头:“要鲜美,要有滋味,还需……”

他似已开始琢磨起来。

这可是一个大工程啊,表面上只是一个配方这样简单,可要容易储存,不会轻易变质,且还要味道比之寻常厨子的配料要好,甚至还可能要利于生产,要符合这么多条件,可不容易。

他涮了一片羊肉,喝了一口黄酒,放下酒盅,手指头轻轻的叩着案牍,不发一言,若有所思。

方继藩便也不打扰他的思绪。

却在此时,这西山之外,却有飞鸽而来,王金元为了买卖,特意训练了不少的信鸽,这信鸽传输消息能力极快,不过鸽子毕竟不及人,传递消息虽快,可出的差错却是不少。

这鸽子乃是特别恋家的鸟类,且对地球磁场的感应特别的灵敏,极有方向感,为了培养这些信鸽,是花费了大价钱的,不但要挑选优良的信鸽,还需专人对其进行训练。

天上,那信鸽盘旋,养鸽人一看,朝那信鸽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信鸽便落地,养鸽人取了绑在其腿上的小便条,随即,这小便条就落在了王金元的手上。

王金元打开便条一看。

他乃是方继藩的心腹,甚至许多方继藩的书信,都是直接由他进行处理。

他既是商贾,因而养成了极敏感且谨慎的性子,而今,随着方继藩的水涨船高,他这原本一个贱商,地位也水涨船高了,不是他吹牛,走在京师里,寻常的官,他都未必放在眼里,从前哪怕是一个都头,都可以隔三岔五的寻他来讨要一点茶水钱,现在……从前那些人,见了自己都得躲得远远的,哪怕是见到了锦衣卫和东厂的番子,听说是西山王老爷押的货,也没人会来刁难。

这才是真正的做买卖啊。

在西山,他几乎做任何事,都不必去考虑官面上的问题,只需一心的打理买卖就可以了。

这种愉悦感,是从前挣再多的银子,都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