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呢?”有人喝问轿夫。

轿夫苦着脸,踟蹰道:“少爷说……坐不惯轿子,他自己走一走,就在后头,老爷,夫人,这可怪不得小人,小人努力劝过,可少爷就是不肯……”

“……”沈文如遭雷击,身子踉跄了一下,他后退了一步,脸色苍白如纸……

难道,疯……疯了……

自己儿子是什么人,做爹的最是清楚,就算是在府上,从前院到后园,这个儿子都懒得走动的,恨不得叫人抬轿子送去。

他在秦淮那里,就号称无骨公子,一方面,是表现他的孱弱,秦淮那儿,越是富贵的公子哥,越是晒不得太阳,迈不动脚,爱穿妇人才穿的华服,上头多花鸟,要施粉黛,便连说话,若是中气十足一些,都会被人取笑,这等风气,颇有几分南朝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岸犹唱后庭花的意味。

沈文自然对此是极反感的,可是这一家子人都宠溺着沈傲,慢慢的,沈文也不得不接受了。

可是现在……自己的这个儿子,若不是疯了,怎么连轿子都不坐,从西山那么远的路步行回来?

这不是疯了,还是什么?

沈文觉得自己的心,绞痛起来。

他捂着心口,感到快要喘不过气了。

就在这时,在那街角处,只见一个人正背着一个包裹,徐徐而来。

他脚步很稳,脸上的肌肤黑了许多,依旧还是很瘦。

可这瘦与离家时不同,那时候是纤瘦,而如今,在这初冬,北风呼号,吹着他的麻布儒衫飘起,可他的身体,却如标枪一样的挺直,面上的柔媚,早已不见踪影,竟多了几分菱角,眼睛也有神了许多。

沈傲不愿坐轿子,是嫌轿子太晃,还是脚踏实地舒服一些。

一路步行而来,虽有十几里地,身后还背着包袱,包袱里有换洗的衣服,还有带回来的一些礼物,没错,他带礼物回来了。

这十几斤重的包袱,再加上十几里的步行,沈傲却是不觉得累,连换气的声音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