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恩自然有信心,即便比前世提早了几年,但音乐不同于电影,再说了,这首歌依然借助了世界杯的东风,尽管只是作为宣传曲出现,想来也不会比前世太差。
约翰·伯恩斯也附和的点了点头,他是流行乐界的资深人士了,大致能判断出一首歌会不会受到欢迎,虽然这首纯正的拉丁歌曲很难得到权威音乐机构的认可,但激昂的旋律,澎湃的意境,足以保证这首歌的传唱度。
这首歌在商业上会获得巨大的成功!这是伯恩斯或者说好莱坞唱片公司首要的想法。
作为唱片公司,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商业方面的成绩,其次才是荣誉之流,瑞恩的创作风格正好符合他们的胃口,第一张专辑虽然有点大杂烩的嫌疑,但整体上还是偏向于流行。
这个暑假以来,瑞恩经常来唱片公司,约翰·伯恩斯从两人间的谈话,以及瑞恩偶尔灵感突发写出的一些歌曲片段中,可以看到他首先考虑的同样是商业,确切点来说是传唱度。
跟伯恩斯又说了几句,瑞恩坐进了靠背椅中,将乔治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开始细细思考自己对这首歌的演绎。
正式成为歌手有段时间了,瑞恩也发现了,他就是一个大场面现场发挥型选手,越多的观众越热烈的场面,他对歌曲的演绎会越加的出色,有些时候甚至超过了录音室录制的版本。
毫无疑问,《生命之杯》是最适合现场演唱的歌曲,如果以后开演唱会什么的,完全可以当作开场曲目来使用,瞬间就能点燃观众的热情。
至于这首歌会不会被采用,还要等过段时间看看世界杯组委会那群砖家的反应。
“瑞恩!”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打断了他的思绪,瑞恩抬头去看时,发现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的面前,“克里斯汀,有事吗?”
“嗯……我和杰西晚上会举行一个派对,想邀请你参加……”
“很抱歉,克里斯汀,我一会要去机场。”尽管小女孩眼中掩饰不住的露出了失望之色,但瑞恩确实要去机场,看了看时间,“今天的练习就到这里吧。”
然后,他看向了另一边,“再见,约翰,再见,大家。”
黑色的奥迪轿车驶出了伯班克市,一路向着洛杉矶国际机场疾驰而去,下午五点钟左右,《侏罗纪公园》剧组乘坐的包机将会降落在那里,他快两个月没有见到妮可·基德曼了。
本来,瑞恩打算7月份时就去探班,却被一场风暴阻碍了行程,接着又与德鲁闹了那么一出,被狗仔纠缠,只能深居简出留在了洛杉矶。
后来,在与妮可和斯皮尔伯格的通话中,他得知剧组很快就会返回洛杉矶,干脆等在了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