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炽把大脸凑到母亲的手边,任凭揉捏,房间里充满了笑语欢声。

转过天,朱高炽就迫不及待出发了,他脱去丝绸的衣服,换上了粗布短打,穿着麻鞋,还弄了一个斗笠带着,活脱一个农家的憨小子!

朱高炽骑着小毛驴,乐颠颠奔着白羊口而去,朱高煦一身讲究的盘领窄袖丝绸袍子,绣着飞禽走兽,扎着玉带,孩子不大,可酷劲十足。

跟朱高炽,完全是两个风格。

他人小,却弄了一匹大马,比他哥高出了一大截。

俯视着大肉球,朱高煦神采飞扬,那叫一个得意。

他用力抽打战马,向前狂奔,让朱高炽在后面吃灰……这熊孩子得意了一个时辰,可渐渐地小脸就难看了。

穿得太多,天气又热,浑身冒汗,湿透了衣衫。

这还不说,骑在战马上,磨得大腿内侧生疼,再加上出汗,这滋味一点都不好受。

朱高煦的马越来越慢,不一会儿,被朱高炽赶了上来。

小胖墩斜了一眼马背上的二弟,笑道:“父王领兵,千里出击,日夜驱驰,还要跟鞑子交战。似二弟这般娇贵,怕是永远没法随着父王出战了!”

“你!”

朱高煦气得胸膛一起一伏的,这个大肉球,越来越不可爱了!

“小爷才不会输给你!”

他咬着牙,恨不得咬朱高炽一口,这丫的一身肥肉,肯定好吃!

气归气,朱高煦的把柄却是被小胖墩给抓住了,这家伙处处学父王,那就拿父王的标准要求他,不愁他不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