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看的衣裳,还换个啥?”
在桂云于心里这么抱怨着,为没有活干而心恼的时候,那边的经略使衙署内李富贵则站在公房门前。
作为衙署里的卫兵,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到这里,其实就在一个小时前,他就在走廊处与战友换岗,不过,现在他又一次来到这了这里,但并不是作为卫兵。
因为出身重步兵营的关系,所以李富贵的身材颇为高大,足足有5尺8寸,长期的体力劳动和军事锻炼又度上让他身材魁梧结实,他就理所当然的成了一名重步兵,后来更是被抽到衙署卫队。
而现在他穿戴着新式军装,而且还配有整齐的全套装备,准备给经略使审阅。
“李富贵,进来吧。”
门里面传来了长官的声音。
李富贵赶紧一推门走了进去,不由吓了一跳。
只见公房里面,除了有经略使之外,还有忠义军的十几位将领都坐着在盯着他看,好像戏文里面三堂会审的模样。
李富贵连忙敬了个礼,大声说:
“报告!
衙署卫队上等兵李富贵奉命前来报到!”
王得云站起来还了个礼,然后说道。
“稍息!”
“是!”
这样的对答出现在17世纪,确实太过唐突了,但这恰恰是忠义军最大的不同之处,看着这有板有眼的一幕,找到几分熟悉感的朱明忠目光中甚至不由的流露出得意的眼神,毕竟,这一切正是他引入这个时代的。
同时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士兵,他手持十四年式燧发铳,尽管早在去年燧发步枪就已经定型,但是直到今年才被定型为永历十四年式燧发铳,其整体与英国的长款褐贝斯极为相像,同样采用了钢制探条以及铜护帽,而为了使火枪更为耐用,枪管燧发机等部件又增加了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