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自己再悄然落下,趁着夜色,一溜烟的跑的远了。
第七十三章 大军拦路
白泽虽然现在已经是拳法宗师一级的人物,之前也在峨眉山上打死过练猴拳的高手侯三,一怒之下杀了几个作恶多端的混混。
但是对于像今天晚上这样,闯进黑社会的老巢,一路上杀人如草不闻声,然后再抓人掳人,如同古代游侠般铲奸除恶,在现在的社会里,却还是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事情一旦做了之后,白泽的心里还是豪气顿生,涌起一阵畅快淋漓的感觉。
驼背巴桑的这个牧场,几乎占了整个牧马山的半面坡地,面积自然很大,白泽跳下楼后,拎着乔布森,几步翻过铁丝网,一路上提聚心神,不断注意脚下,身外的一切变化。
结果却是十分的出人意外,等到他钻出林子翻过了外面的围墙,整个牧场里面才拉响了刺耳的警报,姗姗来迟。
“竟然就这么出来了?”站在围墙后面的地上,白泽回头望了望,却是连他自己心里都有些觉得不可思议,这离开的怎么会这么轻松。
要知道他和多噶那老喇嘛之间的交手,虽然只有三招两式,但生死之间消耗的体力和精神却已经是他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本以为,自己要出来会和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一样,一路杀出来,没想到这些人的反应竟然如此之慢。
看来到底都是一群乌合之众,驼背巴桑一死,群龙无首,立刻就慌了手脚心神,变成一盘散沙。当下也不做任何停留,只抓着乔布森,一跃纵入山林之中。
身后的牧马山庄,灯火一时通明,人声鼎沸,不知多少人为此惊慌失措,惶惶不可终日,白泽却窥准了方向,快步疾走,迎头刮来一阵豆大的雨点,落在他的头上,身上,却浇不灭他此时心里的一腔热血。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这才是真正的武人豪气,练拳者当如是也。
白泽拔步如飞,气血上涌,黑暗中似乎整个心神精神都已经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将自己的身心和千百年前那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游侠豪客们重叠在了一起。
“当年太史公笔写春秋,特意为朱家、剧孟和郭解这些游侠儿立传,称其人‘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为布衣之侠,我今日所为,全系本心,虽杀人如麻,心里却有说不出的痛快。”
人心皆有侠义,当初连汪精卫这样的“人”都曾在狱中写过诸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句,从而名动一时。更何况是他这种自小练拳,生就一身傲骨的人。
若是从前,还谨小慎微也就罢了,如今手上沾了血,身上背了十几二十条的人命,此时的白泽就像是搬去了背上压着的几座大山,整个人一下子就“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