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银发,清淡的俊美容颜,真是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去吃花酒的男人,我盯着步风尘看了一会儿,后者望着我露出几分疑惑,似是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换上这衣服。”我找了一袭颜色略深的衣服丢给步风尘换上,虽然不能改变步风尘的清圣模样,但至少能够改变这男人的衣服,那袭纯白的长袍实在太过飘逸绝尘,就算不是个圣人也得被衬出几分清圣脱俗的味道来。
若不是相处得久了,我大概也会被第一眼的步风尘所骗到,可是在圣门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让我彻底知道,步风尘的确是个圣人,不过却是七分正气,三分邪气。
我想着,换了深色衣服的步风尘至少看起来不会那么的碍眼,却没有想到这个家伙穿起深色的衣服来竟然还会透出那么几分奇怪的味道,这有些出乎我的预料。
要说是多奇怪,那便是由原先的三分邪气,七分正气变成了三分正气,七分邪气。
“你确定你不是什么大魔头?”抱着双手望着已经换好衣服出来的步风尘,我不由挑了挑眉,看着这样正邪不分的步风尘心里说不清的奇怪,这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就好像是隔了一层窗纸让我无法看清。
“我是大魔头,那你是谁呢?”步风尘只是露出一丝淡笑。
我摇了摇头,差一点忘了这个男人现在是处于失忆之中,步风尘又如何知道自己是圣门里的圣人。
“我是你男人。”我走过去伸手拍了拍步风尘挺直的脊背,身子一斜搂住了男人的肩膀,微笑着说道,“走,我带你去喝酒。”
今日事,今日做,步风尘莫名其妙的失忆,说不定哪天就又莫名其妙的恢复记忆,到那时想要吃掉这个男人就比现在难上许多了。
……
……
日落西山,月挂枝头,华灯初上。
被艳阳烘烤了一天的地面渐渐凉了下来,那在灯火月光下闪着波光粼粼的水面却好似燃烧起来了一般,透着艳光,弥漫着香气。
江河两岸是花楼无数,君不见那飞扬在半空摇摆着的美人纱巾,半遮半掩,欲迎还拒,莺歌笑语,拨人心弦。
只是要千万小心,莫仰着头只顾着寻美人,一不小心就掉落进了那水里去,让他人哄笑丢了颜面。
“两位公子看着面生,莫不是第一次来烟花楼?”
“公子来烟花楼就对了,这江城里花楼无数,可要数姑娘小生,还是得来我们烟花楼啊!”
“公子英俊倜傥,风流潇洒,实在是让奴家心动仰慕,能否让奴家请公子喝一杯美酒,唱一小曲啊……”
前脚还未踏进烟花楼,后脚就跟来了无数美艳动人的脂粉,这些姑娘终究是在阅人无数的行家,谁有真本事,谁是假状元,那是一看便知。
姑娘小姐们看了一晚上的俗男丑男,此时一看到来了两位风度翩翩的男子,顿时不免心花怒放,这二位公子看起来器宇轩昂而又不死板,衣服华贵,气质出众,其中一位几分邪气几分正义,面容俊美勾人心弦,另外一位蒙了上半张脸神秘无比,可露出来的下半张脸却是双唇上薄下略厚,脸庞棱角分明,不用想都知道也是个俊哥哥。
若能得了二位公子的赏识,能得到不菲的金钱虽然很好,可若是能与这等出众的男人共度春宵,那不要钱也是有人愿意上的。
逛花楼,吃花酒,抱美人,就是不知道最后是谁抱了谁,谁吃了谁。
第三十六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有一些事情超乎了我的想象,例如步风尘在花楼里受欢迎的程度竟然比我还高,例如步风尘并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因为被美人围困而感到窘迫,例如被美人围困的步风尘竟然还在那里坦然自若的喝着酒,完完全全的将身旁左右两个美人控制住了。
这两个美人也太好控制了,步风尘的三言两语就把这两个美人给不知不觉的握在了手心,让唱曲就唱曲,让弹琴就弹琴,结果就是现在没有人帮我去给步风尘灌酒。
先前塞了一些银两给烟花楼的龟公才得到了无色无味的烈性软骨散,软骨散遇水即化,遇酒药性更猛,如今步风尘都已经喝了那么多杯了,怎么看起来还是什么效果都没有,难不成软骨散对步风尘没有用?
有些烦闷的低头喝了口酒,我瞥了眼惬意欣赏琴曲歌艺的步风尘,不管软骨散对步风尘有没有用,先让步风尘将一壶酒都喝光了再看。
“来,陪我喝一杯。”挪了挪位子,我坐到了步风尘的身旁,伸手替步风尘倒了一杯掺了软骨散的清酒,自己则拿起另外一杯没有放入药物的酒。
步风尘脸上浮起一丝淡淡笑意,拿过酒杯,仰头饮尽,我只是低头微微沾了沾酒盅杯沿,偷偷看着这男人将酒饮酒,酒滴残留唇角,眼神几分迷离,步风尘少了几许冰冷,多了几分冷狂,莫名的透着刺人心脏的嚣狂邪异。
所谓圣人清冷,竟如缺了角的堤坝一般渐渐溃散,露出了藏在某一处的邪魅嚣狂。
莫名的,我觉得哪里有一些不对劲,这个人是步风尘,一模一样的面容,却从失忆开始就透着一些奇怪,直至此时,我突然有一种这个人不是我在圣门里见到的步风尘的奇怪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