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皇帝的面抡起胳膊打人, 无论被打的人是谁, 都是妥妥的大不敬,是重罪。
处在这两种极端之下,如何处理晏殊倒成了一件颇为棘手的事情。
按照以往的流程,应该是先由御史弹劾晏殊的罪状,再由皇帝裁决如何处置此人,经二府审定, 明发圣旨,决定此人是杀是贬, 如果要贬, 贬到哪里去。
像是枢密副使这样的高官,直接杀了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晏殊还是有名的才子。
一般就是贬,但这种贬还不是直接降低官品,官品一般不变, 只是剥夺此人身上兼着的差事, 再给他加一个虚职,然后叫他“出知某州”。
就是把你外放了,远离权力中枢, 有多远滚多远。
比如晏殊,按照常理,他本应被剥夺枢密副使的差遣,被安上六部里某部侍郎的官职,出知某个州。
如今宋朝官制十分混乱,某人究竟是个什么官不看他的官职,而看他的差事。比如某人的官职是礼部侍郎,但上面给他的差事是管户部的事情,那他就跟礼部一点关系都没有,礼部的事情由另外一个接手。
这个接手礼部事宜的人,很可能他的官职是刑部侍郎。
长此以往,六部官职就成为了闲职虚名。
卷入政治斗争不幸被外放的高官们一般都会分得一个侍郎头衔。
如果外放前地位特别高的话,甚至有可能分到尚书。
然后某部尚书就可以去兼职担任某州知州了。
但晏殊目前的情况还和常理不太一样。
他是在玉清宫打的人,玉清宫是皇家的地盘,当时又是在皇帝太后的跟前。
他刚打完人,禁军就把他给拿下,打入天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