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们谈论妖魔而色变,而如今人们谈论起妖魔则是‘变色’。
据说,只要寻得一头合适的牛魔或者虎魔到市场上贩卖,哪怕只是出卖正确的捕猎讯息,都可以获得极为可观的财富。
有老猎人带着只修法力的伪道法师,在山中猎得一头成年的牛魔,到市场上换的钱财,够他在最好的青楼挥霍半年。
至今这位老猎人,还没走出那消磨志气的勾栏,小楼里的地方小花魁都睡了三代了!
在这种人人都发了疯似的,想要猎取妖魔,要么用之修行,要么用来换取钱财的大前提下,狐妖便是肉少了些……也能吃不是?
老狐狸深刻洞悉了这人道浪潮不可阻挡,便下定决心,率领嫡系的狐狸,全都来十万妖山,投奔曹柘。
如今这般吃妖的世道,反而只有推动这一切发生的曹柘,能庇佑他的族群。
“这老狐狸,倒也懂事,知道让红玉来先探探我的口风。”曹柘心想。
随后便对红玉说道:“我没意见,不过该讲的规矩还是要讲,我不会专门开后门。要入门,先登山。他们上的来,就是我门下修行者。”
曹柘也不清楚,在万界竞技场的规划里,妖魔一类到底算不算是被划分在了人族一方,还是单独算是一方。
从文化的角度出发,哪怕是妖魔鬼怪,它们也属于人类文明里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从单纯的种族角度出发,它们又是妥妥的异类。
然而无论是什么,曹柘没有拒绝狐妖入山的打算。
任何的异类,首先要想的都不是先驱逐或者铲除,也可以试试驾驭。
强盛的大唐,也曾有许多为唐朝强盛,而抛头颅洒热血的胡人将领与士兵。
他们同样为唐朝的兴盛,奉献了力量。
只是到了无法驾驭之时,才又逐渐变成了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