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一样,都他娘的蛋疼。
他盯着因被亲娘禁锢住身体而难受挣扎的小胖鸟,莫名其妙磨了磨后槽牙。
打是一定打不过的,自己根脚、修为、法宝,样样不如人家,但总归他家种在自己手里,要是来个挟天子以令诸侯也不是来不及,但还是不过瘾。
他看了看娃儿,想算了,毕竟是自己忍着痛生出来的下不了手,还是让孩他爹被动死亡吧
等娃儿会认字说话,他就告诉他,你爹战死了。
反正他两兄弟,死不死那还不是早晚的事!!
第2章 偶遇红云
如今洪荒,三足鼎立,羽族归元凤,鳞甲族归麒麟,水族归祖龙,苏北没任何投靠三族的意思,眼瞅着三大霸主好日子将近,他可不想去凑热闹。
其实更怕的是碰上娃儿他爹,毕竟妖族往后大势,是应在两只金乌身上。
孩子是不能还回去的,人家认不认是一回事,蛋是自己下的,舍不得。
行走洪荒,还要让崽崽不别人一眼认出根脚,首先要给娃儿包装下。寻常障眼法不行,怎么滴也得整个圣人之下窥不破的逼格。
接受传承的时候,他记得有过这样术法,最好能拿个法宝做器托--他虽然穷,但本身根脚是先天至宝,截断枝丫,祭炼祭炼也能顶事。
洪荒地大物博,他占了招摇山一座无名驼峰山,山腰处有块刀裁的平地,他在外立起块界碑,随心收拾出个石窟窿凑合当洞府,收拾起来也不累,单就法术便成,无须废力
--他不大懂洪荒修为体系,大抵化形后,自己修为不及大罗金仙,却相差无几。
“都来,别闹了,过来吃饭”
取名字的时候,苏北觉着这两字霸气,先天灵宝、奇珍秘籍,来者不拒,可不就是都来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