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色的墙壁上贴着一张旧海报。
上边儿是een乐队的四个成员,梳着那个年代流行的大长发,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
一旁写着四个字。
是有点幼稚的笔迹。
“摇滚不死。”
他突然想起了敖戈。
唱摇滚时候的他,好像身上有光,耀眼又夺目,成功带起了他们这几个的激情。
原先的贫瘠和无力都被消除了个干净,曾经的摇滚梦仿佛又被点燃了。
真诚地说,演出的次数并不少,但好像只有这次才觉得是真正玩儿了一次摇滚。
“原来滋味这么好。”郁檬对着海报说。
屋子里很安静,没人回应。
此时的网络上,却是热闹得很。
敖戈的第一次乐队演出的确是开门儿红。
不仅在圈子里火了,现场视频还被疯传,知名度直线提升。
一时间,各路粉丝蜂拥而至。
一个个都成了专业的福尔摩斯侦探,把乐队里几个人的微博都翻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