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件事上,利咸和徐舒便出现了分歧。
利咸认为,应该把秦国的律令制度,原封不动地搬到番阳,任命来自安陆的军法吏们做狱掾,行重法治民。
徐舒却认为,大不必如此。
“司马初得番阳,人心未定,不可骤然以秦律绳之,楚国封君平日里没少向百姓宣扬,秦律严苛残暴,若压的太紧,反倒会让百姓生出怨望来,甚至协助盗贼。”
黑夫虽然很想把大名鼎鼎的“约法三章”搬到番阳来,但他敢将黄金采出产的黄金充作军费,却唯独不敢打法律的主意。
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对春秋诸侯而言,器是鼎簋编钟等象征性的礼器,对秦国而言,秦律便是国器,妄改者会遭到最严厉的处罚……
黑夫不敢乱来,思索后,便采取徐舒的意见,宣布在九江郡任命的县丞来上任前,番阳一切依照旧俗治理。如此一来,既没有越界,也算是向本地豪长让步,使他们愿意与秦军合作。
黑夫还释放了一些愿意归化的番阳君附从兵卒,在他们回到家宣扬秦军的“仁慈”后,番阳楚人纷纷松了口气,城内紧张凝重的气氛也松弛了些许。
做完此事后,已是一月中,黑县令又忙不迭地让徐舒、利咸下去安排春耕。
涉及到今年的吃食,纵然楚人依然有些抗拒统治,却也不敢耽搁,黑夫则见识到了江南地区的种地法子:“火耕水耨”。
所谓“火耕”,即通常说的“刀耕火种”,黑夫发现,城内外的农夫种地,并不种往年的田,而是跑到离城很远的山林荒地,放一大把火。
火烧光山坡上的茅草和夹在其中的灌木,以留下的灰做肥料,再播种旱地作物粟、菽,本地人称之为“烧荒”。
除了旱地外,番水沿岸还有不少水田,则种水稻,利咸去巡视过一遍,回来后向黑夫形容了他见到的景象。
“在南郡,农夫种稻均用牛耕,但在这番阳,竟无人知晓牛耕是何物?且不说一般百姓,连贵族豪长也一无所知,平日里还常杀牛食用。”
“其种稻,都是全家人在水田里赤脚踩松禾蔸,踩死杂草,此所谓水耨……”
这么一比较,黑夫才发现,秦国在推广先进生产方式上,还真是偏执得恐怖,哪怕是最偏僻的乡里,也或多或少能从田典处学到牛耕、堆肥等技术。
楚国则不同,楚王的命令管不到边境封君,多数封君又愚昧短视,这就出现了广阔江南,几乎不存在牛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