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做了应做之事,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话不能这么说。”店主忽然一下变得热络起来,笑着说道:“吾等秦人,最崇尚立功,二位稍待片刻,我这便亲自下厨,将黍臛做出来,并多加肉,以飨勇士!”
店主人这前倨后恭让黑夫猝不及防,而且看那样子,绝不是因为他新得的公士头衔,而是对他发自内心的敬佩。
不过想想也对,这时代的人,对勇士极为敬佩,且不说豫让、聂政等世人崇敬的侠士刺客,就说在安陆县,年轻人最崇拜的,就是云梦乡的一位“打虎英雄”,因为在山林里射杀了一头老虎而闻名全县。
这么想来,他一人擒三盗,空手夺白刃,也算一件奇事,的确可以让县里的人议论上好久了。
季婴朝黑夫嘿嘿一笑,那意思无非是,怎么样兄弟,我帮你扬名了……
黑夫无奈地摇摇头,其实他也理解,这时代的人,不管地位高低,人生追求无非二样,一个是富贵,一个是功名。在季婴这类乡下农人看来,有了功名,就得说出来,享受被人高看称赞的感觉。
但如今的黑夫,只算立小功,得微名,在这小小县城里是可以吹嘘一番,可放在整个“六王毕,四海一”的大时代背景下,算个屁?
他与季婴等人眼界不一样,想法自然不一样。
等待食物的间隙,黑夫一直在琢磨“黍臛”是什么,他不好意思问,生怕再闹不知道十月初一是过年的笑话,只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
黍去皮后北方人称黄米子,或称软米子;臛,则是肉羹。黍臛,应该是黄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
等东西端上来后,果然是这样,店主没有食言,热气腾腾的肉粥里还加了不少肥厚的肉块,让季婴食欲大增,可黑夫尝了一口就摇摇头。
吃惯了后世各种美味佳肴的他,这个时代做工粗糙的食物,总觉得淡寡无味。而且这肉粥里面,那不知是猪肉还是狗肉的可疑肉块,还有一股子腥味,让他几欲作呕。只是为了果腹,也为了不让一旁殷切看着他们的店主人难堪,才不得不小口小口下咽,还得称赞好吃……
回到这时代后,黑夫最难适应的除了语言文字外,还有三点。
一是裆下没有内裤风吹屁屁凉,叉开腿坐时一不小心就会露出下面黑乎乎的凶器,别提多尴尬了,不然你以为,这时代的人为何要双腿并拢跪坐?
二是衣服常年只有一两件,没办法经常换洗,时间久了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都有一股难闻的臭汗味。要知道,这年头生产力低下,衣服可不便宜,人死的时候,甚至会把好点的衣服当做不动产写进遗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