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叶华大笑起来,“你想改名字是现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从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随即撩开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见侯爷!”

叶华愕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改名字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是不一样的。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