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之中,身旁经过一群校队的男生,他们刚打完篮球,撩着球服擦汗,女生们透过架子,偷偷瞄着,脸红心跳不已。
“烨哥,你说这周末篮球赛,大小姐会来吗?”
戚厌刚要离开,脚跟被死死钉在了原地。
大小姐。
跟他的阴沉冷淡不一样,大小姐自入学时起,就是学校论坛里不可动摇的传说,稳坐实验中学的头等门面,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拱月般热闹。
那校队男孩是篮球小前锋,扎着一条橘红色的字母发带,脸庞棱角分明,长手长脚,格外瞩目,他的手指挠了一下后颈,没了在球场冲锋杀敌的锐气,羞涩地说,“嗯……我昨天在草莓园,问过大小姐了,她说会来为我们加油。”
男孩们发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尖叫,眼睛发亮,迸发极大的热情和干劲。
戚厌捏着沐浴露的瓶子,指甲掐得发白。
很快到了星期五,戚厌骑车回家,阿姨做好了热饭,但位置却是空荡荡的。他跟大小姐都在同一个班级,他对她的作息了若指掌,这个点儿她应该在饭桌的。
“大小姐呢?”
在班级里,他都是连名带姓喊她金绯红,将排斥与厌恶摆在面上,人人都觉得他不知好歹。没有人知道,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在这个处处沾染了她的气息的家里,他愈发拘谨规矩,保守着有关于她的一切秘密。
“大小姐在书房,说要写什么,加油横幅呢!”
阿姨殷勤给他摆了碗筷,“大小姐说,不用等她,让少爷您先吃!”
戚厌抬头,撩了一下眼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