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陆:“就这么惨。”
绯红:“不至于吧?”
商陆:“至于。”
谈话之间,这位神医已经处理完了狼毒花,还将它和其他一些稀奇古怪的草药混在一起,塞进了香囊,“这是百毒不侵香囊,你佩着它,若是闻到奇怪的味道,那最好不要碰你身边任何一件东西。”
“定情信物?”
神医整个人都烧着了,像一头艳烈的火鸟,他恼羞成怒,“你能不能正经点?”
“好的,大夫。”
她将香囊塞到了心口处,眼见他又要发怒,她笑了起来,“多谢商陆哥哥的生辰香囊,我会时时佩戴的。”
龙荒王撩开了毡帐,肤色蜜红,皮相艳美,而唇边的笑意寸寸变冷。
她身边的细作,可真多呢。
龙荒十六部的盛会持续了半个月,骑马、射箭、角抵、击球、狩猎等,各有勇武儿郎脱颖而出,赢得阵阵喝彩。魏殊恩也逐渐适应了他的身份,半跪在龙荒王的腰边,给她倒酒挟菜,起先他做这些相当笨拙,胜在头脑灵活,举一反三,没几日就做得像模像样。
借着奉酒的时机,魏殊恩在绯红的掌心写下。
——他们今日动手。
此时十六部正进行一场热火朝天的角抵比赛,勇士们裸身束发,以力撼敌,权贵们坐在高台上,不时鼓掌应和。
绯红也勾起魏殊恩的手腕,指尖似蛇一般游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