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红把还有4发子弹的枪插入枪套,托起玩偶的头颅,慢吞吞游走在城堡之中。
此时,12号房间的路易斯逃脱成功,他浑身肌肉紧绷,背部线条凌厉明显,刚才他是真切体会到了子弹穿过喉咙的死亡滋味。
随着肌肉的一块块放松,路易斯捋起微湿的黑发,仿佛想起了什么,他将手指也探入嘴里,缓慢勾起嘴角,“原来我的小兔子喜欢玩这个,”
第二天,11位玩家被仆人告知,他们需要换上骑马装,进行今日的马术课。
“铛铛——”
1号房间被仆人摇铃了。
作为城堡的执事,绯红第一时间赶到,她敲了下门,“发生什么事了吗?”
女仆委屈说,“我给少爷换骑马装,少爷不肯让我碰他。”
绯红随之望去。
那个大型草食性动物正像一朵盘在墙角的白蘑菇,他揪着被扯坏的衬衣,一脸惊恐和愤怒。
“好的,我知道了,我来处理。”
随着女仆离开,那朵白蘑菇也从墙角小心翼翼飘到她面前,他涩着嗓子说,“她上来就扒我衣服!”
绯红反问,“您会穿猎装吗?”
“……不会。”
“那我服侍您,好吗?”
白嘉果本想说不用,你告诉我怎么穿就好了,但她一伸手迎向他,那涌到嘴边的拒绝又咽了下去。她手指漂亮得如同艺术品,耐心又缓慢解开他抓着衣领的手掌,很快她换下了他的宽松的丝绸睡衣,她目不斜视,但他的全身皮肤泛起了罪孽般的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