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绯红踏上天台,烈风卷过裙角,露出了纤细笔直的腿线。
男人背对着她抽烟,皮鞋边一片白灰,全是扭曲变形的烟屁股。绯红上前,前胸覆盖了他的背脊棱线,温柔道,“我找你好久了,怎么在这儿抽烟呢?太冷了,你要多穿衣服才行呀。”
戚厌没回头,他掸着烟灰,语气出奇地平静,“大小姐找野狗有事?今天我歇业了,不接客。”
“喏!”
纸袋发出淅淅沥沥的声响,被她拎到了自己的眼前,“你生日呀,你忘啦?”
还生日。
是祭日吧。
戚厌怀着一种隐秘的恶意,他接过纸袋。然后当着她的面,啪的一声,纸袋坠落在地,奶油飞溅。
践踏心意。
她的裙边繁星点点,全是奶油白沫。
“对不起,我今天胃口不好,送阎罗爷吃吧。”
戚厌冷笑。
绯红蹲了下来,手指往蛋糕的尖端刮了一点,自己尝了下,“是樱桃味的,没错,你不是最喜欢樱桃纸杯蛋糕吗?这样摔了多可惜呀。”
戚厌心头一跳。
樱桃纸杯蛋糕,是大小姐的口味,她吃腻了,丢在冰箱不要,家里的阿姨清理时,顿觉可惜浪费,就问戚厌要不要吃。
那天下午他小心翼翼捧起一杯,大小姐呼朋引友地回来,大约是心情很好,她难得施舍他一点余光,“你喜欢这种的?多吃点。”
那是少年记忆里为数不多的玫瑰色。
她记得。
竟还记得。
此时的绯红扒开纸袋,拆开包装,从那惨不忍睹的蛋糕里面,捏出一枝樱桃细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