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红脖子微扬,耳边细碎亮片划过肩膀,恰是一江波光粼粼。
她笑,“戚董,你还等什么,你现在小命都被我捏着,不听话会死得很迷人的。”
戚厌的眉头皱得很紧。
他不喜欢这刺青,妖妖娆娆的,像是雪地里一块淤血,色沉得明显。
“好看的吧?”
绯红舔唇,“许粒也有一个,在腰上呢,皮肤红的时候,看起来特别可爱。”
戚厌的脸色猛地一沉,“你说够了没有?说完就滚!”
“啧啧。”
绯红叹息,“戚董,你这样暴躁,就特别不可爱了。是你说的,成王败寇,兵不厌诈,现在兵临城下了,你已经是亡国暴君了,不摆正下心态么?”
戚厌指节钳住她下巴。
“摆正心态?金董有何指教?陪你睡就放我一马?”
男人低垂眼帘,眸底情绪被睫毛挡住。
“噗哈哈哈——”
她脖颈往后一仰,笑得猖獗恣意。
那轻薄的媚意,跟着灯光晃动,自她微红的眼尾流泻出来。密密匝匝的浓卷黑发沾染着香气,气味不浓,却烈得惊人,随着主人身体前倾,它也像成千上万的小蛇一样爬过来,几乎吞噬了他的半边手掌。
丝丝缕缕,细腻软滑。
“一次怎么够呀?您真是小看了我的胃口。”
她附耳低语。
“这还得多谢戚董的栽培,让我知道,养一只听话的金丝雀,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比如,第一步,先折断他的羽翼,第二步,用锁链锁住他的脚踝,第三步,关进一座不见天日的黄金鸟笼里,第四步,享用他脆烈美丽的歌喉……”
凶狠的掌骨捏住了绯红的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