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要做死阚定权啊。”
绯红一边感叹,一边细致涂着她的指甲。
“我对做死男人没什么兴趣。”
他欺身而上,熟练叼起她的颈肉。
“所以还是你去死吧。”
“你先等等,我指甲还没涂完……”
绯红醒来之时,男人早已不见,只有她的双脚被人捆着,固定在一个桌子上。脚趾头的指甲全被涂上了。其中她涂了两个,颜色清新的牛油果色,俗称绿帽色。他似乎显出了一丝不悦,硬是把牛油果绿换成了蓝莓冰沙色。
哎哟,这小气鬼。
明明是他要给自己戴绿帽的,还迁怒她。
也许是见不惯她游手好闲的样子,戚厌强迫绯红走行程。
首先她要在自家的金信集团“走马上任”。
戚厌表现得就像是她拿住了他什么把柄似的,心不甘情不愿吐出了25的股份,在他的推波助澜下,绯红正式成为董事会的一员。另外他要她强势召开记者会,她的作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金信集团的未来前景。
比起夏依依胆小怕事的性子,绯红站在记者面前毫不露怯,甚至颇有兴致逗起了其中一个小男孩,非把对方弄得面红耳赤落荒而逃。
记者会气氛很好,人们也对大小姐大为改观。
绯红在记者会上透露三个微妙的信息。
其一,我有戚厌的把柄,他暂时要听我的话。其二,我现在单身,需要一份门当户对的联姻,巩固我在集团的地位。第三,我对盟友从不小气,凡是能帮我的,我必定重谢,当然,我更珍惜雪中送炭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