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来的人,也敢说一句主家?
如今住在西院的方小叔方酒澜,自然不是方家老家那些族中的哪个族亲,而是方父在摸爬滚打路上碰到的朋友,两个人也算是互相帮扶过了,最后结为了兄弟,所以春眠和方远琮需要唤对方一声小叔。
对方是个浪荡性子,今年快四十了,还未娶亲,天天不是跑这里,就是去那里,如果不是方父临终前交待他,要扶持着春眠,把方家的家业稳住,他如今指不定已经跑哪里去玩了。
小叔方酒澜看着浪荡,其实活的十分通透,当初委托人把那个小乞丐白眼狼带回家的时候,方酒澜只观察了三天就跟委托人说过:此子品行不佳,如果只是可怜,随便当个小厮养养就行,大可不必当成义子,他当不起,也配不上。
只是委托人那个时候,心无所依,再加上年纪小,又没有太多阅历,白眼狼小时候又表现的很乖巧,所以最后还是没有听小叔的劝,把孩子养了起来。
随着委托人慢慢的能撑起家业了,方酒澜也放手离开了家。
对方最后去了北方战场,没几年就传来了战死的消息。
大概也是受了方酒澜的刺激,所以委托人想让自己变成一个对这个时代有用的人。
也许,我改变不了这个时代,但是我却可以为了改变这个时代,尽自己一份绵薄的力量。
春眠的思绪有一瞬间的跑偏,不过很快又拉了回来。
方远琮这几天其实挺难受的,他总觉得自己可能是到日子了吧?
但是,他不想和春眠说,怕姐姐难过伤心。
他不止一次看到过姐姐猫在被窝里悄悄的哭,或是背着他在抹眼泪。
方远琮想,如果可以,他想姐姐天天都是开心的,而不是因为他的身体,总是伤心难过。
“挺好的,每天都按时喝药,姐姐,我是不是很乖巧?”方远琮卖乖的小声说着,一边说一边扬起小脸,一脸等夸奖的样子。
春眠抬起另外一只手,轻轻的点了一下对方的额头,笑着说道:“是是是,你最乖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