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语人嗤之以鼻:“这就不是我的风格,我喜欢把谜语和关键线索放在哥谭的各个角落,让蝙蝠侠一边解谜一边拿线索,智商考验可比人性考验好玩多了。”
贝果夏沉默着,终于趁着黑暗,羞耻地伸出舌头,试图舔到前襟。
当然,很快他发现他的舌头还没一条正在喝水的猫舌长,别说前襟,连下巴尖都碰不到。
于是他缩起下巴,埋着头,再接再厉地抻舌头。
系统终于忍不住了:“你在干嘛?”
贝果夏悲痛地想:“只要我还活着,就必须写作。我要以舌为笔,以血为墨,在墙上记下我的灵感。”
系统:“……”
几次依然舔不到,贝果夏一甩舌头,长叹一声:
“算了,直接写吧。”
他舔血其实是为了不伤舌头。
咬伤舌头固然有血能直接写成字,可这样一来,不知道要损耗多少血。
万一不小心把舌头写断,那可更尴尬了。
敌人还没被诅咒死,自己先来个“咬舌自尽”。
贝果夏后脑勺贴着墙,扭过脸,伸出舌头,向一边偏着,希望能让舌尖落到墙上去。
显然他错估了半边脸颊的长度,舌头依然不能与之相敌。
倒把他抻得眼歪嘴斜,颚骨隐隐作痛。
谜语人见他迟迟没动静,狐疑地问:“你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