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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在民风淳朴的城市游玩

哥谭的风放肆的吹, 江越年的脸皮跟着夜风忽悠悠的飞。

经过香克斯单方面的据理力争, 克拉克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最终他们的住处选择在克拉克居住的酒店内。

理由很简单:第一, 两个大男人不可能人家小孩家里;第二,江越年这家伙虽然一副土豪模样,但至今还没订酒店;第三,克拉克住的酒店算是哥谭安全系数最高的地方之一。

终上所述,香克斯和江越年一起住到克拉克房间是最优解。

“你们记者都这么有钱的吗?”

一打开房门,金光灿灿的气息扑面而来,香克斯盯着放在正中央的两张床,一刹那体会到街口成天做白日梦的老汉克常说的买两杯冰阔落,喝一杯倒一杯;买两双鞋,一双穿,一双摆着看样子的生活, 他蠢蠢欲动的搓搓手,面前这个就是订双人房, 一张床睡, 另一张床放着的完美体现啊!

克拉克倒是没像他想的那么多, 他把江越年搬上床,这才回答:“这个是上司订的,我也不知道花了多少。”

克拉克这次原本是和另一位同事一起前来, 可临出发之日, 同事却没能出现在车上, 打电话询问的克拉克才得知同事的奶奶因病过世了, 这次的采访只能由他一个人完成,不过房间早已经订好,标间两张床,现在看来一个给江越年,一个给香克斯睡正好。

至于他?他自己只要在沙发上窝一会儿就好,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整夜不睡觉,明早起床拥抱太阳,黑眼圈去无踪,几分钟后又是一条好汉。

江越年已经破罐破摔了,就跟开弓没有回头箭一个道理,撒出去的谎如同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他只能自我催眠——我喝醉了,我是个醉鬼,我刚在酒精里洗了个澡,谁都不能唤醒一个执意昏迷的人。

他摊在床上,想着就这样借着酒意睡个好觉。

突然,他的脚被人触摸了。这算是人类最敏感的部位之一了,江越年差点条件反射性的一脚踢出去,但潜意识告诉他屋子里只有香克斯和克拉克,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但对于两个人,江越年还是愿意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