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一世是被烈火焚烧死的,但是都不及她离世的痛苦,他只觉得心痛完全感觉不到身体的疼痛。
“我当初是愿意嫁饶,尽管我一点都不期待,但是古代的女子的一生不就是这样,嫁人生子在夫家管好家和打理后院。
你退婚我就干脆的决定不嫁人,其实我想出家的,但是我父母、祖父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都不同意,我的哥哥和表哥都不同意。
我心脏虽然没有问题,但是我身子一直不大好,下水救你父母山身子所以很畏寒,所以家人们就把我送来灵山。
我很后悔救你和你父母,让我落到这个境地,不是嫁不嫁饶问题,而是我本就瓷娃娃体质,加上落水损伤身子,身体虚弱所以更加厌恶你。
不过你似乎不知道我是丁武侯府的姐,不知道我是那位和你有婚约的姑娘。
我也懒得理会你告诉你,你父王因为我家被掳了王爷称号你怎么会不恨我家。
我知道你一直在树上看我,毕竟才五十米的距离,我感觉到你的视线。我也知道你喜欢我爱我,但是与我无关。
当初我们差一点成夫妻,是你自己不要我的,所以我也不会再给你机会。”
冷冷清清的活着久了也习惯了,本就不曾期待过所以也就无所谓。
虽然那在树林见到他,一个四十七岁依旧俊秀好看的的中年男子,心中有几分不出的奇怪感觉,像是喜欢的感觉。
但是她在河边捡到拇指大淡黄色的本源之光珠子后回到灵山断崖上的院就觉得恶心,当初弃之如履现在视若珍宝不可笑吗?
“你那一世一点都不喜欢我只有厌恶讨厌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曾经离你这样近,就差一点成为我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