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学对于李慕来说很简单,第二场的刑律则不同。
刑律是科举四科之一,极为重要,拿到试卷之后,李慕就知道刑部的出题之人,有点东西。
整张考卷,没有一道题目,是考《大周律》原文的,所有的刑律题目,全是案例分析,且并不是简单的案例,所涉及的案情往往较为复杂,有时候还会涉及法律和道德的探讨,许多题目,李慕往往要思考很久,才能下笔。
考完离场的时候,李慕碰巧遇到刑部郎中,便多问了一句。
据刑部郎中所说,刑律题目,是刑部侍郎周仲所出,这和李慕的猜测相同,也只有他,才能想出这种稀奇古怪的题目。
第二天的策问对他来说,反而简单一些。
这一科,考的是治国理政之法,三大书院的学生,极其擅长这些,策问题目是中书省出的,那一个月里,李慕和六位中书舍人不知道探讨了多少遍。
算起来,考过的这三科,除了刑律有点难度,其余两科,几乎等于李慕自己出题自己答。
以后如果缺钱了,他完全可以出几套模拟试卷,开办一个科举考前冲刺班什么的,有资格接受教育,能参加科举的,大部分都是不差钱的富家子弟,几套卷子,就能让他赚的盆满钵满,这可比开店铺赚钱快多了,十足的无本买卖……
第107章 谁是考官?
李慕仔细思索之后,还是打消了开办考前辅导班的想法。
科举是朝廷选官的渠道,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真这么做,未免有些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修行者若要追求钱财,再也简单不过,随手画几张符箓,卖给凡人,就能得到数不尽的金银之物。
前两天的三场考试已经考完,从现在开始,这次科举的所有考生,命运便已经注定。
文试三场的成绩,决定他们能不能通过科举。
至于武试,并不会影响科举的最终结果,武试一科,单独排名,武试中表现优异者,会受到朝廷更多的重视,未来有更多的机会担任朝中要职。
最后一场策问,李慕没有提前交卷,而是等到锣响之后,在外面等李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