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说的周仲,不畏权贵,立足百姓,推动律法变革,王武说的刑部侍郎,是旧党恶势力的保护伞,此二人,怎么可能是同一人?
李慕道:“他以前是刑部员外郎。”
孙副捕头走过来,说道:“当今刑部侍郎,十几年前,就是刑部员外郎。”
李慕愣了一下,问道:“刑部有两个名叫周仲的员外郎吗?”
孙副捕头摇头道:“只有一个。”
李慕愣在原地许久,依旧有些难以相信。
再三确认过之后,李慕才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的确是同一个人。
以前那个敢于挑战权势,为民请命,推动法制改革的周仲,就是现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庇护恶势力,让神都百姓闻“法”色变的周阎王。
当年那屠龙的少年,终是变成了恶龙。
第012章 钓鱼
感慨一番之后,李慕收拾心情,思考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于公于私,大周律中,以银代罪这条,都要废除。
于公,废止此条,是伸张公道正义。
于私,如果李慕以后好不容易抓到衙门的人,都能随便扔几张银票,就能大摇大摆的从衙门走出去,百姓对于他,对于衙门,如何信服?
不能使百姓信服,自然也不可能从他们身上获得念力。
然而,十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有识官员想要废止此法,都以失败告终,他又要怎么做,才能不重蹈他们的覆辙?